(原标题:法院通报“跳楼逃生”离婚案:将不再进行调解)
新京报快讯7月25日,柘城县人民法院通过其官方微信发布关于窦某豪涉嫌故意伤害案和刘某艳起诉窦某豪离婚案的情况通报。
全文如下:
前情回顾:
河南商丘,刘女士称自己2019年8月被丈夫家暴,为逃生她从2楼跳下,致全身多处骨折,双下肢截瘫。她说自己起诉离婚,却被告知因男方不愿离婚,双方意见不合,需和刑事案件一起判决。刘女士无法接受,正申请二次开庭。
刘女士回忆,第一次被丈夫窦某某家暴是孩子4个月大的时候,原因是丈夫赌博输钱被上门要债。第二次家暴是2019年8月13日,丈夫再次因赌博等相关问题对其进行家暴。
刘女士称,第二次家暴当天,她从二楼窗户跳下。她强调,是“为了逃生,不是自杀的行为”。她称,该事件造成她包括左眼眶、腰椎胸椎等全身共9处骨折,双下肢截瘫,目前已经住院治疗11个月,外出需要轮椅。
男方威胁称坐牢出来杀你全家
根据刘女士提供的一份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柘城县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经过对面部、左眼部鉴定,刘女士的左眼部骨折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刘女士提供的另一份医院手术记录显示,经诊断,刘女士腰椎爆裂性骨折伴椎管狭窄并双下肢截瘫、左侧眼光内侧壁骨折等身体多处骨折。
刘女士称,事发近一年,她仍未能成功离婚。丈夫不同意离婚,她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此外,她向澎湃新闻提供的一份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显示,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已经收到柘城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窦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的案件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就离婚一案,7月14日,第一次开庭后,法院称双方意见不统一,要求调解,等刑事判决有结果后再一起决定。
对此,刘女士表示无法接受,正申请再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