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前主播冯提莫播《好运来》,斗鱼再遭音著协诉侵权!平台判赔4千)
12月2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了一起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下称“音著协”)诉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斗鱼公司”)的侵权案。因斗鱼前主播冯提莫在直播中播放了歌曲《好运来》并将相关直播视频上传保存至斗鱼平台,音著协将斗鱼公司诉至法院,并索赔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4200元。该案二审结果显示,斗鱼公司侵害了音著协对涉案歌曲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斗鱼公司被判向音著协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4000元。
此前,音著协曾以冯提莫在直播中播放歌曲《恋人心》并上传了相关直播视频而起诉斗鱼公司,斗鱼公司同样败诉,被判令向音著协赔偿相关损失。
斗鱼被诉侵权,称未获益不应担责
戚建波是我国著名作曲家,代表作有《常回家看看》、《开门红》、《中国娃》,以及这起案件的涉案歌曲《好运来》。2007年8月,戚建波与音著协签订了合同,约定将其拥有著作权的所有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交由音著协进行管理。
2017年7月的一场直播中,冯提莫播放了涉案歌曲《好运来》,播放时长约2分55秒,音著协随即开始采取维权行动。据一份出具于2018年5月的《公证书》,冯提莫在播放涉案歌曲的过程中,与观看直播的用户进行互动并送上祝福。直播结束后,主播将直播视频保存并上传至斗鱼直播平台。公证内容还显示,斗鱼官方客服在回答公证人员的询问时表示,主播收到的礼物会与斗鱼平台按照五五开进行分成。
2018年4月2日,音著协向斗鱼公司发送了侵权函,一周后,斗鱼公司向音著协回函,要求音著协提供涉嫌被侵权的音乐作品权属文件及涉嫌侵权的主播名称、房间号等,但音著协未予以回复。随后,音著协将斗鱼公司诉至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在斗鱼直播平台上使用涉案歌曲,并向音著协赔偿涉案歌曲的著作权使用费30000元及合理费用4200元。
对此,斗鱼公司辩称,涉案视频是主播个人制作并上传,斗鱼公司并未参与,斗鱼公司事前进行了合理的审查,事后第一时间删除了相关链接,也没有因在线传播获益,不存在任何过错,因此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平台应对服务器上的侵权内容担责,是否获益不影响认定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斗鱼公司对于涉案视频并非仅仅提供了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等网络技术服务。从涉案主播与斗鱼公司的关系来看,凡在斗鱼直播平台上进行直播的主播均要与斗鱼公司签订协议,协议中约定了斗鱼公司虽然不参与创作,但直播方在直播期间产生的所有成果,斗鱼公司均享有全部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可见主播实质上是为斗鱼公司创作涉案视频,两者存在较为深入的合作关系。
另外,直播过程中观众可能会向主播打赏,因此涉案视频时斗鱼公司与主播合作的营利活动的直接成果。综合考虑之下,一审法院认为,斗鱼公司应对其平台上的涉案视频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法院一审判决斗鱼公司赔偿音著协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4000元。
一审判决后,斗鱼公司不服,继续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斗鱼公司在上诉时表示,涉案视频的作者是主播,斗鱼公司仅基于与主播之间的合同转让行为取得涉案作品的有关著作权,合同受让行为并非侵权。另外,斗鱼公司仅提供了中立的技术、信息存储服务,不构成侵权。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中,斗鱼公司与主播之间是否就涉案视频存在收益分成,不影响侵权行为的认定。涉案视频存储在斗鱼公司的服务器中,斗鱼公司应当对涉案视频存在侵权内容承担责任。综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了斗鱼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