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9年8月26日
8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审议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其中对何为假药劣药,作出重新界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共十二章155条,加大了对药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