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双井路口打人案今日宣判 打人男子被判一年二个月)
拳击、踢腿、锁喉……今年5月,一段发生在双井路口的打人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打人者多次疑似使用格斗技巧攻击对方,因此引发众多网友声讨。11月21日下午,“双井打人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因琐事在双井桥下当街打人的21岁男子马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某于2018年5月18日17时50分许,在朝阳区双井桥西北角红绿灯处因行车问题与被害人彭某某发生争执。后马某某将彭某某打伤,致其面部和双下肢多发软组织损伤、左眼钝挫伤、口腔粘膜挫伤、上唇贯通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马某某与被害人彭某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彭某某经济损失并已履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某法制观念淡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造成轻伤二级的后果,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马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所犯罪行,且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一审宣判后,马某某当庭称对判决有意见,但未明确表示上诉。
5月18日晚,北京双井路口发生一起打人事件。一名黑衣男子当街多次用拳头和膝盖猛击一名蓝衣男子之后,骑摩托车扬长而去。因打人者疑似使用专业格斗技术,动作看起来十分危险,此事引发众多网友声讨。有目击者称,黑衣男子先骑摩托撞了人,蓝衣男子上前理论时被暴打。
2018年5月19日16时50分许,警方在房山良乡某小区将昨日在朝阳双井地区殴打他人的嫌疑人马某某(男,20岁,北京市人)抓获,同时找到事发时其驾驶的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