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偷被抓受伤骨折索赔14万 法院判决:抓贼人正当防卫 不赔!)
据媒体9月5日报道,2016年3月19日,骆某大白天作案时被物主和邻居制服,在这过程中受伤,骆某竟向他们索赔,遭拒后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受伤造成损失14万余元。近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法院认为,物主系正当防卫,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两邻居系见义勇为行为,同样不承担赔偿责任。
于海明案向公众昭示了正当防卫制度的生命力,由此可以信赖正当防卫将是不法侵害行为的第一道合法防线。
近日,发生在江苏昆山的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以下简称于海明案)终于有了结果。昆山市公安局通报,认为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且为享有“无限防卫权”的特殊正当防卫,其虽致刘海龙死亡,但无需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遂依法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