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民日报官微:法律不能苛求每个防卫者都是黄飞鸿)
昆山砍人案,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大快人心,奔走相告!法律不能苛求每个防卫者都是黄飞鸿,对穷凶极恶者“点到为止”。优先保护防卫者,是正当防卫制度的价值所在。此案的处理,必将对后续同类案件起到积极引领作用。公平正义写在法条之中,更应由每一个个案体现。
于海明的行为出于防卫目的。本案中,于海明夺刀后,7秒内捅刺、砍中刘海龙的5刀,与追赶时甩击、砍击的两刀(未击中),尽管时间上有间隔、空间上有距离,但这是一个连续行为。另外,于海明停止追击,返回宝马轿车搜寻刘海龙手机的目的是防止对方纠集人员报复、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意图。
被“反杀”的宝马车司机刘海龙的遗体已基本完成尸检,警方也将及时公布相关案情信息。昆山警方表示,昆山社会治安相对良好,该案件确属偶发案件,目前经过初步调查,被“反杀”的刘海龙并不像部分网友猜测,背后存在“强大的黑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