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38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7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赖方静静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赖方静静女士、赖敏聪先生、张初全先生、陈少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谢源荣女士、卓清良先生、张伙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
公司独立董事刘秀銮女士、邓晓华先生、邓学君先生因任期届满卸任,董事会对其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方案: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为5万元/年(税后),参加会议的其他费用据实报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6年7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时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第1、2、3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九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赖方静静:女,中国台湾籍,公司创始人,1942年11月出生,台湾淡江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曾任厦门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2004年至2010年,任华懋科技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华懋科技董事长,华懋(厦门)特种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赖敏聪:男,中国台湾籍,公司创始人,1934年11月出生,美国德州大学物理学博士后。台商投资企业协会荣誉会长(永久)、厦门总商会理事,曾获“厦门市荣誉市民”、“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名誉会长”等荣誉称号。现任华懋科技董事,华懋(厦门)特种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张初全: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1月出生,西北纺织工学院麻纺织工程毕业,大专学历,厦门大学后EMBA在读。2008年至2010年,任华懋科技董事、副总经理;2010年至今,任华懋科技董事、总经理;现任华懋科技董事、总经理。
陈少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2月出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本科学历。2002年至今,任华懋科技财务负责人;现任华懋科技董事、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源荣: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7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会计专业毕业,大专学历。2002年1月至今,厦门诚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项目负责人、部门经理、副主任税务师。现任厦门诚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税务师。
卓清良: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3月出生,西北纺织工学院纺织工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2001年10月至2006年9月厦门升汇华纶纺织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0月至今,现任厦门夏纺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厦门纺织工程学会理事长。
张伙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0月,厦门大学法学毕业,本科学历。历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中医药大学兼职教授。2002年7月至今,任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主任、党支部书记。现任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共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39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7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8日以书面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永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根据公司股东推荐,同意提名张永华先生、甘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成员组成,上述两名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中已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秀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九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永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6月出生,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11年9月至今任职于华懋科技;现任华懋科技科长、监事会主席。
甘 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月出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大专学历。2010年6月至今任职于华懋科技;现任华懋科技业务部科长、监事。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40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秀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九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秀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2月出生,天津大学物流管理专业毕业,大专学历。2010年6月至今任职于华懋科技;现任华懋科技业务部初专、监事。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1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2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26日
至2016年7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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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7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6年7月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公司将不迟于2016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所有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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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到达时间不迟于2016年7月21日下午17:00)。请在传真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16年7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少琳、郑冰华
联系地址: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邮政编码:361024)
电话号码:0592-7795188 传真号码:0592-6228318
(二)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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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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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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