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耽车乡实会村林农希望 尽快拿到公益林补偿款)
承包荒山多年来,我认真履行合同职责,常年雇工在山上育林护林,先后支出6万余元,使昔日的荒山披上了“绿装”,也得到了相关部门和当地干部群众的认可。
近年来,根据国家林业相关政策,我承包的7500亩荒山已先后被县林业局规划成生态公益林,省里还全额下拨了补偿金。根据相关规定,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者为个人的,补偿基金支付给个人,由个人按照合同规定承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植、抚育等管护责任。而且我还了解到,从2010年起,中央财政依据国家级公益林权属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对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对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从原来的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每年每亩10元。2013年,国家再次提高公益林补偿金到每亩15元。
作为山区一名林农,耳闻目睹国家这些优惠政策,我打心眼里高兴。然而,没想到这笔我应得的国家公益林补偿款,却让我颇费周折、大伤脑筋,县上乡里跑了无数次,至今分文未得。
2015年3月,当我得知2013年和2014年每亩7元的公益林补偿款已在2014年12月底拨至我承包荒山的三个村里时,没想到三个村的村干部都推说上边没具体发放方案,把我拒之门外。2015年5月,在我多次拨打市县行风政风热线进行反映的情况下,6月3日,一名县林业局副局长和乡干部及我村党支部书记等人就我多次反映的问题出面协调,承认我承包这些村的所有荒山林地已被县林业局规划成生态公益林,可从2013年起享受国家公益林补贴,不过每亩只能按3元补偿给我,并让我全部承担育苗、护林防火等管护责任,我虽然感到很不公平,但因急需用钱,就勉强答应下来。可半年过去了,我承包荒山的这些村,找种种理由至今都没给我发放这笔可怜的补偿款。
我想不明白,既有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又有我承包荒山的客观事实,属于我的补偿款为什么迟迟得不到落实呢?
平顺县北耽车乡实会村 王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