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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让方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法人、自然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备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的能力。
三、转让方式
根据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名额确定转让方式,仅有一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的,经批准采取公开协议方式转让;两家(含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
四、预展时间:2015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
五、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沁县郭村镇)
六、竞价时间:2015年10月16日上午10时
七、竞价地点: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二楼交易大厅(长治市紫金西街40号)
八、报名地点:长治市紫金西街40号二楼217室
九、报名注意事项: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15年10月15日下午17时前携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竞买保证金每套房人民币5万元(保证金不计息)到我市场办理竞买手续。
十、咨询电话:
0355—2183257
13015365984
十一、网址:
http://www.czscq.com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作者: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