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丽景苑9号楼2单元601室
郭佳丽身份证地址:山西省沁县郭村镇池堡村175号
身份证号码:14043019840712242X
我局查处你公司在忻州开发区凤凰广场售楼过程中拖欠员工工资一案,并于2015年4月28日对你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忻人社监理〔2015〕第1号),并已通过邮递方式寄于你公司住所地,经网络查询已签收。你公司一直未按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履行支付义务,现责令你公司在接到本公告3日内足额支付拖欠郝宁远等6名员工工资共计8120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