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27日上午,演员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决张默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5000元。张默当庭未表示上诉。
27日上午10时30分,案件准时开庭。张默出庭身着砖红色卫衣,留板寸,音调低沉。来到庭审现场旁听的除了被告人张默的亲属、媒体记者,还有海淀区人大代表共计70多人。
公开资料显示,张默是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演员。代表作品有电影《让子弹飞》《一九四二》、电视剧《济公新传》等。2014年7月29日,张默在海淀区田村海澜东苑8号楼某房间因吸食毒品大麻被民警查获,而就在一天前的28日,张默刚刚过完自己32岁生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并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4月到6月间,张默在其位于北京市东直门外大街的居所内,两次容留吴某某、周某、许某某吸食毒品大麻。
此前,张默曾在2012年1月因吸食大麻被行政拘留13天。当时,张默所在的华谊兄弟经纪公司曾表态,将会和张默一起面对错误,希望公众和媒体给他一次机会。社会各界也予以宽容和谅解。不过,张默的再一次涉毒让各方十分失望。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默在其居住地容留3人吸食大麻2次,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鉴于在公安机关查获后,张默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之前在居住地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大麻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在今天庭审最后陈述中,张默说:“我从被抓到现在都在反省这个错误,认识到这个错误,再也不会犯。”他同时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家人、对关心自己的人及对社会造成的伤害。
针对这些明星犹如“批发”式涉毒的现象,众多社会学者呼吁娱乐明星们应洁身自好,要拿出实际行动为大众提供“正能量”,取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