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评论员朱昌俊
钻空子式的“假离婚”当然不值得提倡。但于巨大的利益驱动之下,它依然是公民可以选择的“法无禁止即自由”范畴内的正当行为。因此,面对此种现象,对于公共政策正当性的反思理应先于对公民道德的批评。
“最近离婚的明显少了。”几位常年在婚姻登记部门办证窗口工作的一线人员,如此描述最近三个月感受到的变化。工作人员更直观的感受是,变化背后,应该和8月9日郑州市取消房屋限购政策有关。郑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相关数据显示,郑州某区离婚人数三个月“三连降”。(11月10日《大河报》)
限购取消,离婚率会降低吗?早在此轮房屋限购政策松绑之初,就不乏媒体发出这样的疑问。尽管尚缺乏足够严密的调查论证,但从此则新闻所反映的现象来看,房屋限购政策对于离婚率的影响当是客观存在的。而在一个正常的社会,离婚率随着某项公共政策的调整而出现波动,无论如何都是耐人寻味的。
任何公共政策都会对于公民的个人生活或家庭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但一个好的公共政策,理当是寻求在最小的负面影响也即社会代价的基础上,实现公共福祉的最大提升。对应此标准,房屋限购政策所引发的离婚率波动,是否就是应当承受的最小代价,已然存疑。就个人而言,钻空子式的“假离婚”当然不值得提倡。但于巨大的利益驱动之下,它依然是公民可以选择的“法无禁止即自由”范畴内的正当行为。因此,面对此种现象,对于公共政策正当性的反思理应先于对公民道德的批评。
房屋限购政策的初衷无疑是为了确保房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但政策实施的效果已经表明,其作用并不突出。且其本身所蕴含的某种道德风险,也理当被提前预知或适时被纠偏。在限购背后的巨大关联利益刺激之下,它所引发的离婚反应,不仅容易促使人们背离传统的婚姻观,更是对于包含婚姻在内的社会契约精神的一种摧毁。其潜在“代价”不容小视。
功利性的公共政策必定会强化整个社会的功利性倾向。房产限购政策变动所带来的离婚率之变,就是典型一例。从长远看,这种带有临时性突击色彩的行政干预,在无形中降低了公众对于公共政策稳定性的心理预期,不仅催生出一幅慌乱的“与房产政策赛跑”的社会买房图景,更会助长整个社会的功利与紧张气氛。这无疑不是一项好的公共政策应该带来的社会反响。
留下“假离婚”空子的房产调控政策,既是行政干预不当的一种体现,也从侧面反映出公共政策制定上的程序纰漏。如缺乏对于政策影响的全面评估和及时纠偏的缓冲区间设置。而可以随意忽视公共政策所可能带来的道德风险,也反映出,政策制定者在当下对于道德观念与民生细节仍缺乏足够的重视。无论如何,捍卫社会的主流价值与道德标准,理应是任何公共政策所应该秉持的品质与德性。
一项催生荒诞现象的公共政策理当得到反思;一项好的公共政策理应催生正向的社会文化与道德观念。随着房屋限购的逐渐松绑,我们可能正在走出房产行政干预的调控时代,但与此对应,蕴藏道德与权利风险的公共政策制定模式,更当及早告别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