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张德利 徐礼兵)为侵吞赌资,管教民警在抓获罪犯赌博后故意隐瞒不报,并在之后对参赌罪犯的减刑、假释评审过程中表态同意,致使参赌罪犯顺利通过减刑、假释。由江西省景德镇浮南地区检察院侦查、起诉的景德镇监狱第四监区原监区长吴某徇私舞弊减刑、假释一案,法院日前依法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2年9月12日,是景德镇监狱服刑罪犯何某刑满释放的日子。但何某声称要面见监狱长举报重要内容,否则他就拒绝出监。
何某的反常举止,引起了浮南地区检察院驻监检察官的高度重视。驻监检察官随后调查获知了时任景德镇监狱四监区监区长的吴某在六监区工作期间抓获罪犯赌博后为侵吞赌资、故意隐瞒不处理的犯罪线索。
得知风声的吴某为逃避打击,开始使用一张无记名手机卡,和已经刑满出狱的参赌罪犯频繁通话,订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
面对有关参赌人员纷纷撇清关系的情况,检察官加强了对参赌人员狱内关系的调查,从另外3名与吴某关系一般的参赌人员着手,通知他们到检察机关接受询问,通过耐心释法说理,案情终于取得突破。
原来,2007年3月,吴某在值班时接到罪犯举报,称该监区监舍的保管室内有人聚赌,吴某便独自一人来到现场抓赌,收缴了现场赌资,并对5名参赌人员进行搜身检查,合计收缴赌资2000余元。事后,吴某隐瞒了抓赌的事实,未按规定报请监狱相关部门对参赌罪犯作出处罚,也未向领导汇报。
后来在监狱提请上述5名参赌罪犯减刑、假释的过程中,吴某明知他们在狱内赌博严重违反监规纪律,按规定还要“取消之前一年改造成绩,两年内不得呈报减刑、假释”,却仍然在监区评审会议上表态同意减刑、假释,致使这5名参赌罪犯顺利减刑、假释出狱。
浮南地区检察院经认真审查认为,吴某的行为构成徇私舞弊减刑、假释罪。目前,法院判决已经生效,吴某被送往监狱服刑。
(原标题:已经刑满为何拒绝出狱 景德镇浮南地区:依法查处监区负责人徇私舞弊案)
(原标题:江西景德镇浮南地区:依法查处监区负责人徇私舞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