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刘佳
记者近日从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了解到,9月27日,内江市东兴区为该区新店乡金鼓村村民杨树仙协调了农房保险理赔协议,赔偿金额为一间农房4600元,这也是该村的首例农房保险理赔案例。
今年7月底,内江市东兴区开展政策性农房保险试点,东兴区政府安排资金88万元(其中实际使用资金78万余元)用于补助全区农村散居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农村享受民政优抚待遇的对象参保农村住房保险,截至8月底,东兴区共为全区3万余户民政对象购买农村住房保险,另有367户一般群众自愿参保。
十个工作日内达成理赔协议
9月20日,金鼓村村民、低保户杨树仙家因暴雨泥石流灾害导致一间农房几被冲毁。接到消息后,9月22日上午,该村村支书夏菀萩用电话向新店乡社事办报案,当天下午,乡社事办会同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来到现场查看、拍照,在确认损失后迅速立案。
理赔人员林箭现场查看后发现:杨树仙家的房屋是砖木结构,暴雨导致房屋后岩石崩塌,其中作为厨房的一间房屋几乎完全被冲毁。
按照理赔程序,被保险人杨树仙须在出险报案后10日内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时须向保险公司出具相关、真实的理赔资料(出险通知书,当地派出所、乡镇/街道、村/组相关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保单复印件等)。因杨树仙已年届90岁,独身一人在家,索赔申请由夏菀萩协助完成。
9月27日,经协商一致,负责理赔的人保财险内江市东兴支公司拟将赔付杨树仙4600元。
三类人群保费由政府买单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是内江为探索和改革农村灾害救助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救灾保障机制,在东兴区开展的一项试点工程。
根据民政厅 “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财政保险费补贴等引导鼓励农户参保”的要求,东兴区遵循“低保障、低保费、广覆盖”的原则,于今年7月初开始尝试进行农房保险试点。参保对象主要面向农村群众,坚持“政府组织推动、农户自愿参保、保险公司市场运作”,让社会商业保险也介入赈济救灾当中来。每户保险费25元/年,其中农村散居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农村享受民政优抚待遇对象三类人群的保险费由财政全额支付。
内江市东兴区低保中心主任黄勇介绍,前年,东兴区12个乡镇遭遇暴雨洪水,农村房屋垮塌较多;今年受持续暴雨、河水上涨等天气因素影响,截至目前共有过80-90户农村房屋受灾,受灾的民房中,有14户是此次政策性农房保险的参保对象。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农房因火灾、暴雨、洪水、泥石流等造成损失,需在48小时内向社事办或者保险公司报案。赔偿标准为:砖混结构房屋,单间最高为8000元,每户不超过4万元;砖木结构,单间最高5000元,每户不超过2万元;土木结构,单间最高4000元,每户最高1.5万元。”林箭说。
记者从人保财险内江市东兴支公司了解到,目前,该保险公司已现场查看约20户,其中4-5户已经进入理赔阶段,新接到报案30起左右。
本报记者 刘佳
作者: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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