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昆仑
报载,7月18日,2013年度中央部门决算向全社会公开。记者发现,仍然存在一些内容不够细化、透明的地方。浏览18日公布的各部门决算,“其他支出”随处可见。如果汇总财政部近日公布的2013年全国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散布在各表格中的 “其他支出”总额约1.3万亿元。 (《人民日报》)
由于目前部门预算采取的是列举式预算,不可能把全部预算支出都列出来,以致一些地方的政府及其部门预算的“其他支出”占其财政支出的比重越来越高。而“其他支出”占比越高,离政务公开、预算公开就越远。特别是一些吃喝招待、参观学习、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等不便处理的费用也都列入其中,就越为民众所诟病。因为支出不公开,公开了的也是在“其他支出”里,仍然让民众“雾里看花”。
当然,“其他支出”的存在,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因为有些支出不能列入对应的科目中。问题是,“其他支出”太多,“行政经费”模糊,一些部门就会把“其他支出”变成违规违法支出的藏身地,从而形成腐败黑洞,难免让人心生疑窦。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了公民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对政府及其部门的预算支出情况,群众有知情权与监督权。从这个角度上讲,窃以为,理应把政府及其部门财政预算支出中的“其他支出”拉出来晒一晒,多曝曝光,还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从而督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把各项财政预算支出尽量列明细一点,少一些含糊的“其他支出”,多一些具体与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