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意味着中国的国安委也将具有相当的决策权,可以解决“重大问题”。这说明“国安委”可以从宏观上把握总体的方向和具体的范畴,同时职能细化到对某一项重要事务决策的决定上来。这句表述也可意味除了“重大问题”之外的安全问题细节,很可能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做出决定。因而可以分析,“国安委”的决策权高度统一。
从这些简单的话语中可以判断,中国的“国安委”职能很可能要大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国安委”。
以美国为例,美国的国家安全委员会只是一个为总统决策提供帮助的决策支持系统,但不是一个决策机构。通常来讲,决策和危机处理的权力属于总统办公室,而“国安委”的某些机构将提供相关的支持。而中国的“国安委”则可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笔者认为,这种设置,既体现了中共素来认为必要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又明确表达了执政阶层对中国如今和未来“双安全”的诉求,减少了磨合与沟通成本,促进了决策的透明和迅捷。
因而综合以上考虑,对中国“国安委”的基本判断是——“国安委”将是一个作用突出、职责特定、机构庞大的决策、协调、办事的内外安全保障平台和最高国家安全政策出口,未来在应对内外安全事务上的优势不可比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