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全方位
听起来荒唐,仔细想想也有道理。姑且不说人道的一面,现在腐败的多,抓到的少,抓到要枪毙,没抓到的,照样享福,恐怕还是多数。不公平。不像杀人犯,抓到的多,漏网的少。第二,改革期间,制度本身就不规范。什么叫贪污,什么叫行贿,界限也不是很清楚,不像杀人那么容易定义。第三,废除死刑腐败就会比现在更厉害的可能性不是很大。退一万步讲,即使真的证明没有死刑不行,再恢复就是了。即使有几个该死的没杀,也比杀了不该杀的强。[参与讨论]
网友:
为什么要法律呢?因为法律是规范大家安宁,平等,给每个人一个大体上的安全平等感!所以,法律的目的是更好地服务与社会,制定法律的出发点也就应该从社会的最大收益来看!所有的犯罪中,经济犯罪给整个社会带来最大的危害性,它侵犯了很大一部分人群,所以制定刑法的时候,应该把它列为最重。所以,呼吁,恢复凌迟处死这种刑法!贪100万以下的,凌迟一天处死;谈1000万的,凌迟三天;1000万以上的,凌迟1000刀五天处死(为了让他们活够五天,不妨供应好饮食)![参与讨论]
网友:
这样的“专家”怎么能称得上专家呢?记者先生您也太不把专家当“专家”了吧?你以为我们国家培养出来的专家都是这样哗众取宠囊中无物嘴尖皮厚的专家?我都不知道他们的脑子里天天都在想些什么东西!让这样的人来做什么院院长什么科研中心主任简直就是浪费我们纳税人的钱。我为什么这么尖刻的说话就是因为我国的贪污腐败现状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非死刑无以镇压,因此死刑不仅不能废除,而且在腐败罪方面还要降低标准,满50000元人民币者杀无赦!我看他谁还敢乱伸手?请专家们先回答几个咱老百姓的问题:难道贪污趋势严重就是因为有了死刑存在?废除了死刑就可以大大缓解遏止腐败?
如果你能答出圆满的答卷老百姓认可,那么你们这些专家国家就没有白养活![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