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日前微博上出现不少针对世界奢侈品协会注册信息、运营模式、负责人身份的质疑引发关注。尽管尚难认定该协会就是皮包公司,但以下五大疑问却是世界奢侈品协会必须直面回答的,每个人都有权了解该组织的真实情况是怎么回事。[《当事人》对话花总:世奢会是公司不是协会]
       

为什么注册性质为“有限公司”却对外宣称是非营利组织?

 
     

世界奢侈品协会在美国、香港、内地三地注册的四个公司性质均为有限公司

据百度百科援引世界奢侈品协会官方发布大典官方网站及世界奢侈品协会中国代表处官方网站(网站链接失效)、世界奢侈品协会官方网站(网站链接失效)的信息,世界奢侈品协会(WORLD LUXURY ASSOCIATION,简称WLA),经美国政府批准并由国务院签署认证成立的国际非营利组织,总部位于美国纽约,是目前全球最大的奢侈品研究与管理的官方机构。但其实,世界奢侈品协会先后在香港注册了“世纪奢侈品协会有限公司”、“世界奢侈品协会中国俱乐部(香港)有限公司”;在北京工商管理局东城区分局注册了“世奢会(北京)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美国特拉华州注册“World Luxury Association。上述四家公司注册性质均为“有限公司”,而不是“非营利性机构”。

考察世界奢侈品协会在香港注册的的两家公司的名称,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带了“协会”字样,但这个协会和一般意义上个人和单个组织自愿组成的团体或组织有很大差别。因为在香港注册公司名称自由选择,允许名称中含有国际、集团、控股、实业、投资、企业、协会等字号;公司注册资金无须验资,最低注册资本是1万元港币。但注册非营利性质的社团在名称结尾不可以用公司、有限公司结尾,且需经过香港警务处核实后方可使用。也就是说,世界奢侈品协会在三地注册的四家公司其实都是经营实体,与对外宣称的“非营利性”是根本矛盾的。[详细]

 

世界奢侈品协会据称拥有世界各国700多个奢侈品企业会员与各国贸易组织授权。

有美国国务卿签字就能说明奢侈品协会是官方批准成立么?

 
     

国务卿签字只是申请联邦认证时附带的信息,签字只说明州政府公章是真的并不等于批准成立

世界奢侈品协会宣称是2003年由美国政府前任国务卿克林·卢瑟·鲍威尔(Colin Luther Powell)签署并授权自主成立的,目前全球最大的奢侈品研究与管理的国际组织。证明依据说认证书(网站查不到)上有特拉华州州政府的公章以及时任美国国务卿的签字。但结合美国特拉华州当地的认证制度看,这完全可以有其他解释。首先任何在特拉华州注册的不管是机构还是公司都会有政府盖章。然后可以把盖章再拿去美国联邦认证机构,申请联邦来认定州政府盖章的真实性,按照规范这类认证除了认证助理员的签字外还要代签国务卿的名字(见右图)。但必须注意的是,在类似的认证签字下方都会有这样的提示“For the contents of the annexed document,the Department assumes no responsibility"(国务院对这份盖章文件的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就是说,国务卿签字本身只说明了这个章是州政府盖的没错,并不等于批准这个机构成立。

 
     

该协会中国代表处的授权文件也是“故伎重演”,大使馆既没资格也没办法去批准该协会中国代表处成立

2006年9月,世界奢侈品协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大使馆领事签署认证在北京设立官方代表机构。这段表述被认为世界奢侈品协会与由欧阳坤担任首席代表和执行主席的中国代表处关系的证明。但其实所谓中国驻美大使馆领事签署和之前国务卿签字的性质一样,就是只保证认证书上美国国务卿的签字是真的,但内容概不负责。类似的证书可参见世界旅游小姐大赛官方网站关于大赛授权的法律文件,中国驻美大使馆二等秘书兼领事的签字只能证明美国国务院的印章和助理认证官的签字均属实。这同样也无法证明中国驻美大使馆批准了世界奢侈品协会在北京设立官方代表机构。

再者说,一个国际组织(按世界奢侈品协会对外宣传的口径)在中国设立代表处等分支机构,如果是境外民间非营利机构,必须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向民政部门提供注册资质,并不需要得到中国驻相应国家大使馆批准。但目前并没有证据说明世界奢侈品协会中国代表处是在民政部分登记备案的。如果是境外公司,在中国境内从事商事活动,必须依据《公司法》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登记且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代理人。该协会的确在北京工商管理局东城区分局注册了“世奢会(北京)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Louise Cynthia Bingley,但并没有证据表明这家公司就是世界奢侈品协会在境内指定的分支机构。[详细]

 

为什么协会总部和中国区代表处是多家公司“联合办公”?

 
     

世界奢侈品协会美国总部地址在商业黄页上显示由200多家公司共用

世界奢侈品协会中国区的首席代表和首席执行官欧阳坤曾在个人博客上公布了协会总部及中国区的办公地点。其中总部设在美国洛杉矶市外理大道4301号#D2,但这个地址在Corporation Wiki网站(商业黄页)检索,竟然出现了200多家公司公用一个地址的状况(见右图)。而总部的联系电话则与美国埃克森化工有限公司的电话出现了“巧合”。即使用这个地址的中文在百度搜索,也能发现以这个地址与国际工程管理研究会美国总部、万亚金融集团美国总部、美国朗欣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地址相同。

世奢会中国代表处在北京租用临时虚拟办公室开展工作

世界奢侈品协会长年宣称致力于为各国奢侈品企业在中国范围内提供未来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咨询、商业政策与投资调查等各种服务。但查阅其中国区总部的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华贸商业中心2座写字楼9层,恰好是Office General (创机)为商务人士提供空间灵活、租期灵活的办公室和会议设施租赁服务的地点。所谓会议设施租赁服务也就是虚拟办公室计划,以很低的价格租赁单人间或者每周几小时,甚至只购买邮箱、电话接听服务,这种低成本、速度快的方式几天之内就可以制造一个拿得出手的高端商务地址。当然租用虚拟办公室并不是公司真实与否的判断依据,但这个情况与世奢协会的宣传理念和服务内容相比确实不太相称。[详细]

 

最具价值奢侈品排行以及年度官方报告的调查数据从哪里来?

 
     

拥有全球700多个奢侈品企业会员,身为奢侈品行业研究的领导者却从不提供完整报告和统计方法、过程

世界奢侈品协会成立以来多次发布年度官方报告、中国十年官方报告等信息,最新的一场活动则是在今年1月举行“全球最具价值奢侈品牌100强发布与中国奢侈品行业十年官方大典”。在这场盛典中该组织发布了十大顶级时尚、十大私人飞机、十大豪华游艇等共计十个子榜单,共计100个奢侈品牌入选。为配合这一雄厚的调查、研究实力,世界奢侈品协会在介绍中提及拥有全球700多个奢侈品企业会员与11个联盟国贸易组织授权,已成为一个带领奢侈品行业研究和品牌管理的领导者,其业务遍布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阿联酋等地。但令人怀疑的是,世界奢侈品协会的官方网站上并没有相关报告的全文下载。

在今年初《华人春节海外奢侈品消费数据监控报告》中,世界奢侈品协会给出的数据称中国人在境外消费累计达72亿美元,相比预计的57亿美元增长了15%,创历史最高点。但这份报告并没有给出调查数据来源以及调查方法,普通中国人在境外的消费情况是如何被监控的并无从知道。针对数据不公开的质疑,世界奢侈品协会曾解释数据涉及企业隐私,仅用于业内分享,但显然与业内常规做法截然不同,贝恩公司于2011年底发布的《2011年中国奢侈品市场研究》报告中,就详细介绍了调研样本来自十多个城市的1959个受访者,方法包括专家访谈、奢侈品牌访谈、消费者调研、门店走访以及案头研究等,该公司还在新闻通稿下方给出了完整报告的PDF链接。[详细]

 

有媒体报道2009年世界奢侈品协会在东莞主办的第二届国际私人物品展因没有顶级奢侈品,遭到了参展方拒缴余款的抵制。

将奢侈融入社会责任,为何成立奢侈品慈善基金无官方记录?

 
     

世奢协会2007年承诺将慈善峰会收入捐给红十字基金会设立“奢侈慈善基金”,迄今这个项目并不存在

世界奢侈品协会中国区代表欧阳坤多次在媒体采访中称该协会致力于为奢侈品消费“正名”,提出奢侈+慈善=和谐的理念,将奢侈品融入社会责任意识。在2006年首届“世界奢侈品慈善巡展”上募集善款千万元,并承诺将在2007年举办“和谐中国——世界奢侈品慈善峰会”,并将不低于500万元的收入捐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设立“奢侈品慈善基金”。在欧阳坤对外介绍的简历中还提及,他是中华慈善总会奢侈品慈善基金创始人。但最新查阅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的项目名录就会发现,根本就没有奢侈品慈善基金这个项目。奢侈品慈善基金在网上除了反复出现在关于其成立的新闻中,并没有具体捐助项目、慈善活动的任何消息。

世奢协会至少拖欠联合国儿童基金会8万元善款,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不交付财产属违约行为

另外,世界奢侈品协会在各地的奢侈品展会中,往往热衷举办和慈善相关的拍卖活动,将部分拍卖的奢侈品所得款项作为慈善基金。但《北京晨报》的消息称,2008年6月初,世界奢侈品协会中国代表处在北京星河湾四季会酒店举行慈善酒会,共募集近8万元善款。近半年过去,善款仍未到账。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办事处工作人员多次催讨未果。此后欧阳坤在博客中解释慈善活动募捐善款往往都是参与拍卖的品牌商将所拍物品成本价以上的利润部分作为善款捐赠给慈善机构,被指拖欠8万元慈善欠款其实是不存在的;慈善捐赠者绝对不会因为没有完成捐赠意向就转变为债务关系。

但事实上,就算将拍卖所得善款要减去物品的成本,剩余部分才能捐给儿童基金会,但也有款项转移这个环节。现在的重点是承诺的捐赠迟迟没有兑现。也就是说哪怕用于拍卖的物品成本是7.9万元,也应该把剩下的1000元善款按时捐出去。至于不履行慈善捐赠就变为债务关系,这个方面恰好是法律认可的,《合同法》规定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即为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受益人则有权要求。 [详细]

 

世奢协会中国代表处2008年举行慈善酒会,但此后半年仍未履行将当天募集善款赠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承诺,工作人员屡次追讨未果。

 
 

目前看来,光鲜贵气的世界奢侈品协会及其中国代表处还有太多信息盲点有待查证。究竟这个协会是否被冤枉?需要质疑者拿出更多的信息指证,更需要当事人拿出勇气就事论事回应质疑,把事说清楚,大家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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