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26日发表《美国全球监听行动纪录》。纪录指出,作为超级大国,美国利用自己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技术等领域的霸权,肆无忌惮地对包括盟友在内的其他国家进行监听。[详细]
《报告》显示,美国每天收集全球各地近50亿条移动电话纪录,同时,利用手机游戏“愤怒的小鸟”、应用程序“谷歌地图”等抓取个人信息。[详细]
10月24日:《卫报》称美国曾经监听至少35名国际政要的电话
棱镜计划(PRISM)是由美国国家安全局2007年起开始实施的绝密电子监听计划,正式的名号为“US-984XN”。2013年6月6日,项目遭曝光。
维基解密曝多国外交机密文件
任何公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查封,没有合理事实依据,不能签发搜查令和逮捕令,搜查令必须具体描述清楚要搜查的地点、需要搜查和查封的具体文件和物品,逮捕令必须具体描述清楚要逮捕的人。[详细]
支持斯诺登爆料的人认为,美国国家安全局的"棱镜"数据挖掘项目、联邦调查局要求网络公司配合等事违反了宪法"法院未开具合理搜查令状时,政府不得搜查、检看公民人身财产"的第四修正案,斯诺登的泄密捍卫了宪法尊严。民权组织"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已经将国家安全局告上法院,他们控诉国家安全局的秘密监视系统严重侵犯宪法第四修正案条文。[详细]
反对斯诺登泄密的人认为,这次事件是美国公民在破坏一次法官依法批准、政府合宪执行的正常执法活动。如果美国政府不截取国内特定通话内容或对特定电话监听,只获取电话号码使用地点、频率、通话时长记录的话,并非违反宪法第四修正案。美国《华盛顿邮报》专栏作者马克?蒂姆提到,美国最高法院在1979年判决"史密斯诉马里兰州"案时,因为电话用户已决定和电讯机构分享在何地、有几次、拨出哪些号码这些信息,判定电话号码使用记录不属于有合理期待的隐私、不受宪法第四修正案保护。[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