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一位农民,因为在街头散发“向社会讨说法”的材料,结果被公安局刑事拘留,至今未放出。一位农妇,因为情急之下,骂了公安局长一句,结果也被拘留。在“权为民所用”的指导思想下,为何却频频出现了“权为我所用”的现象?

 
台商温世仁
[骂县长?拘留15天!]
[骂公安局长?拘留7天!]
  整整一年了,陕北农民刘占国一家都在为数百万棵无法卖出的树苗发愁。而从11月24日后,他们的忧愁转化为更深切的痛苦:因为树苗销路无法解决,刘占国和弟弟刘永国在街头散发“向社会讨说法”的材料,不料被公安局认为“骂县长”构成了诽谤罪,将刘永国刑事拘留,至今未放出。[详细]   陕西吴旗县农妇白彩珍家中被盗,向当地警方报案后长时间没有结果,在县公安局上访催促破案时,情急之中骂了县公安局局长一句,没想到被拘留了7天。被骂局长说,在公安局骂他,“拘留7天”的处罚不算重,这还是考虑到白彩珍也是盗窃案的受害人从轻处罚。 [详细]
[骂法院院长?拘留15天!]
[骂主席?不予追究!]
  志丹县农妇王荣霞和丈夫多次催办县法院执行案件判决未果,当二人再次来到县法院,与法院院长文小平发生了言语冲突,结果王荣霞被司法拘留15天,理由是“妨害人民法院诉讼活动”。王荣霞的丈夫王应军认为妻子是催办案件,不该被拘留。法院院长文小平承认,他确实拍了桌子。 [详细]   解放战争初期,毛泽东同志准备带领军队撤离延安,群众不愿让队伍走。一天雷雨交加,雷电劈死了一位村干部。有人说:咋不把毛泽东劈了?当下就追查说这话的人。毛泽东闻之,制止了追查,说:要想想群众为什么骂我们(大意)。毛泽东同志对此事的胸怀让人十分钦佩。[详细]
权为我所用?权为民所用!
  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其实刘永国的做法只是在行使自己的批评权,不能因为农民批评了县长,公安局就去抓人,这样做,不仅不符合法律的精神,也会让老百姓寒心。
 

------------ 骂县长农民被抓反响强烈 -----------

  群众的社会监督权哪里去了

  “农民散发反映问题的材料就被以诽谤罪刑拘,公安局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一位在西安政法系统工作的读者给本报发来电子邮件说。

  家住西安市碑林区边西街的读者任运昌专程赶到报社,表达了他的愤慨:“如果有群众向某些官员发问:你们在这里大吃海喝,花的是公款还是私款?那么这个发问者就该被以诽谤罪抓起来吗?如果这样,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权哪里去了?”

   批评官员是公民的合法权利

  对那些掌握了公共权力的政府官员来说,他们享有比一般人更多的国家资源和公共权力,必须放弃个人的一些权利,接受比普通公民更严格的监督。即使公民对政府官员的批评有些言辞过激,也应予以容忍,以充分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详情]
------------官员维权不能超越权力的边界 --------------
  公民向路人散发材料本身就是法治的悲哀

  其实,刘永国散发的材料本是要向信访局申诉的,因为信访局以前就告诉他们不管这事,他才直奔榆林市政府,向路人散发,目的是为了让市政府的干部看到,能有人来过问。

  国家机关不接受申诉,公民只能靠向路人散发材料的方式来引人过问,这本就是法治的悲哀。如果因为农民批评了县长,公安局就去抓人,这样做就更加有违法治精神,有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嫌疑。

  究竟是“权为民所用”还是“权为己所用”?

  为何在公安机关会出现这样侵犯人权的问题?如果管治安的人连人权的基本观念都没有,他怎么去执法?看来,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如何保护受害人、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的问题,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了。究竟是“权为民所用”还是“权为己所用”? [详情]
-----------出警之慢与拘留之快说明了什么? ----------

  这一慢一快里到底有多少“为民执法”的成分?

  
公安机关出警之慢,已经到了令人意想不到的地步了。据报道:“白彩珍家所在的鹰沟组虽然在山中,距离派出所也只有10多公里,……”而“吴旗县公安局长张鸿翔对此解释说,10天后才出警是因为铁边城派出所警力不够,警察忙不过来。”而当农妇白彩珍由于案件久未侦破,出于一时激愤“张嘴就骂了张鸿翔一句:“你‘绝筋’(发音如此,系吴旗方言,意思和关中方言‘亏先人’差不多)了,你还当局长哩?”张鸿翔非常恼火,当即就让人把她带到另一个房间,不久城镇派出所来了两个民警把白彩珍带到派出所作笔录。”并在当天晚上就将农妇白彩珍拘留了。

   一个距离派出所只有10多公里的案发现场,公安机关竟在接案后10天才出警,接到报案后出警时间之慢,可能已经打破世界记录了。实在是令人惊叹!而当农妇白彩珍骂了张鸿翔一句后,我们的公安机关又表现出了雷厉风行的好作风了,当即办案,当天拘留。其速度之快,效率之高,竟也达到了令人吃惊的地步。[详情]

[相关资料]
绝对话语

  农民刘占国:

   我没有骂县长,我散发材料只是为了让大伙儿评评理!

  清涧县公安局:

  
“政府软弱无能,县长无法(管不了)局长,二者之间是否勾结?”这是严重的诽谤,所以要刑事拘留。

  
法律界人士:

  诽谤罪是自诉案件,除非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否则,公安局无权插手。

  吴旗县公安局长张鸿翔:

  白彩珍不依法上访,在公安局骂我,“拘留7天”的处罚不算重,这还是考虑到白彩珍也是盗窃案的受害人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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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语]就这个案子而言,因为批评县长而遭到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怎么看也有公报私仇的嫌疑。滥用职权是最常见的一种腐败。这种腐败背后的本质是行政一把手权力太多,缺乏有效的监督,而缺乏监督的权力是必定要导致腐败的。
编辑:唐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