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贫穷不会恶性循环

网易新闻两会策划 计生篇

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最近有所松动,“单独二胎”有望逐步成为现实,未来进一步放开二胎生育也成了部分人的憧憬。但在公众讨论中,无论是官方还是民众,在长期的高压计生环境下似乎都对生育行为本身产生了负面评价。“越生越穷、越穷越生会造成恶性循环”的观点,既给官方政策从理论上站台,也在民间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认同。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无疑是必要的,长期以来被人们奉为至理的认知和观念也亟须更正。[详细

“生育与贫穷恶性循环”的理论本身存在异议与修正

在现代微观经济学上,最有名气的此类理论是莱宾斯坦(Harvey Leibenstein)的“孩子的边际合理选择假设”和贝克尔(G·S Becker))的“孩子数量-质量替代假设”。简而言之,大师们的假设内核第一是生育率和生育者收入呈负相关,也就是“多生的人就是穷人”。假设内核第二是生育率与抚养质量、家庭人力成本投资呈负相关,亦即是“穷人要改善家境只能依靠多生下来的孩子,生出来没法管孩子教育,然后就恶性循环”。

其实早在大师们的“越生越穷”假设刚提出时,大师的伙伴们就已经发出异议和修正。1974年贝克尔的搭档西奥多·舒尔茨就在论文中提到,当时美国的两项长期调研结果是收入水平和生育率有显著正相关,即收入水平越高,妇女生育率也越高;同时在波多黎各进行的一项研究也表明收入水平与生育率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1978年美国经济学者伊斯特林提出“相对收入理论”,改进莱宾斯坦的假说,认为“穷人变富会多生,富人变穷会少生”:生长在较贫困时代/家境的人,进入育龄时若过着同等质量或更优渥的生活时,会有较高的意愿繁衍后代,带动生育率提高。反之,生长在富裕时代/家境的人,进入育龄时的生活若比儿时没有改善或严峻许多,会减少生育数目。

甚至提出理论的大师们自己也在修正理论。1988年巴罗和贝克尔在《经济学季刊》上发表论文,认为在考察生育率的决定问题时应该引入“代际效用”函数(dynastic utility:即消费者除了有生命周期内储蓄动机外,还有遗赠储蓄动机),以新的方法来重塑生育率决定理论。“代际效用”函数考虑了代际的问题:某人的效用函数不仅与其自身的消费水平有关, 也取决于其所有子孙的数目和消费水平。并且这个函数的因子中引入了利他性:父母的效用不仅来自于他们自身的消费, 也来自于孩子的效用和孩子的数量。换句话说,父母的生育决定中并不只是简单参照是否“多生儿自己以后的养老保障/生活水准就更好”这一因素,也会更多地考虑到“多生后子女是否将过得更好”的利他程度和消费水准。

与“越穷越生”相反,贫穷地区收入改善者生育意愿更高

“贫穷与生育恶性循环”的理论,主要针对的对象是农村地区。不妨以中国农村生育情况为背景,北大人口研究所的学者尤丹珍利用1990年官方对四川省宣汉县的调查数据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当地人均收入水平与期望孩子数有显著的正相关,即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对生孩子的需求也增加。潘丹、宁满秀等分析2006年《中国健康营养调查》的统计数据,发现农村家庭人均土地面积和生育意愿“表现出十分显著的正影响关系”:在其他变量取均值的情况下,家庭人均土地面积每增加一亩,妇女的期望孩子数会提高0.026。

以地区差异为背景的实证分析得出的是同样的结论。美国杜克大学经济系学者杨涛等对1992年中国家庭经济与生育调查微观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中国家庭收入上升会提高生育率,如果将一个家庭的劳动力年均收入从样本均值增加10%,可使其生育率增加0.12。2002年,现任人大人口与发展中心教授的陈卫等用1997年全国人口与生殖健康调查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在中国西部地区,收入越高的妇女平均活产子女数也越高。1996年,南加州大学的王海涛分地区实证研究中国农村生育率,结果发现在欠发达地区,如四川、陕西,生育率与人均收入呈正相关,并且人均收入每提高1000元,生育率大约增长 0.06;而在较发达地区,如广东、浙江,当收入增加时,生育率倾向于减小。也就是说,面向不同地区取样可能得到不同结果,然而在中国穷人居住的地区看,没什么“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的恶性循环,穷地方的富人,或者说是经济条件改善的人群相对于穷人更爱多生。

从这些调研的结论能看出,在中国的不富裕阶层中,越选择“多生”的人,恰恰是其中收入越有改善的人。

与“越生越穷”相反,生育规模对家庭收入水平没有显著负面影响

在中国常见的计划生育宣传经常强调“穷人为了改善家境不会节制生育”,这种生育动机的解释相当武断。生育未必全部是理性选择下的结果,很多妇女之所以生育,仅仅是因为她们并未获得足够的避孕知识和手段。按盖茨基金会2014年的说法,即使在赤贫的撒哈拉以南地区,妇女如果学习了避孕知识以及提供便宜的避孕套后,生育率就会下降。在贫困的东南亚和拉美国家,从1960年代避孕设备更易获得之后,人均生育率下降一半。2011年发展经济学界的畅销书《贫穷的本质》也提到,孟加拉国马特拉巴地区从1977年开始接受国际节育项目的援助,妇产医生定期下乡,当地妇女获得避孕设施更容易,到1996年,马特拉巴的育龄妇女人均比未配套这些设施的地区少生1.2个孩子。甚至孟加拉其他更穷、更不易得到避孕设施的地区,生育率也并不比马特拉巴高出许多。1998年,马特拉巴生育率为3.0,国际节育项目研究中的对照地区生育率为3.6,而孟加拉其余地区的生育率也就是3.3。

“生育导致贫困”的说法同样难以站得住脚。西南财大人口研究所的王春蕊等通过2006年对河北承德和邯郸的统计比较,发现承德的“二孩”政策试点提高当地家庭收入水平较邯郸更为明显。此外,该研究也发现,家庭男孩数对家庭的收入和支出都呈显著的正影响,男孩数对家庭收入的影响要大于对家庭支出的影响。也就是说,农村地区男孩数量越多越能够给家庭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益。“二孩”政策的实施加大了生育男孩的概率,这在发展较为落后的山区或农村意味着家庭会有更多的经济效益。

与“家庭越大贫穷越会跨代传递”相反,生育规模大不一定导致子女质量更差

一种普遍的观点是,生在大家庭的孩子接受适当的教育、营养及医疗的概率较小,而贫穷的家庭更可能成为大家庭,这样跨代之间就会产生贫穷的传递。生育得越多,真的意味着你必须在孩子的数量之间进行质量的取舍吗?不一定。《贫穷的本质》一书里列举了几个例证。在对18个国家的调查数据中,生育大家庭的孩子一般接受的教育较少,但也有不少国家是例外。另外一些实例则发现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生在较小家庭的孩子就接受了更多的教育。因此,也有可能是贫穷家庭不仅孩子多,本身就不重视教育。

以色列一项专门调查家庭大小变化原因的研究表明,大家庭对于子女的教育并无不利影响,即使对于以色列的阿拉伯穷人来说也是如此。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2009年研究中国计生状况的工作论文则发现,在中国某些允许第一个孩子为女孩的家庭可以生“二孩”的地方,多了兄弟姐妹们的女孩与独生子女相比会接受到更多的教育投资,而非更少。如此看来,更大的生育规模对于子女的教育质量也没有什么必然的、显著的负面影响。


作为公共政策的计划生育如今已经出现了变化,但对于贫困地区民众的生育选择,“不理性”、“不负责任”的指责依然大有市场。这样的指责风气到底因何形成、如何形成,是否言之有据?该是重新审视审视的时候了。

数据图:计生政策使人口转型提前,加剧中国发展压力

长期的低生育率使中国社会最终免于负担过多的非劳动人口。这一趋势与该时期改革开放政策交相辉映,客观上哺育了中国的经济腾飞。但早在计划生育政策严控之前,中国的生育率就已自然降至低位:据世界银行的数据,从1965年到1982年间,中国的生育率从6.2人连降至2.7人。而1982年,英国的生育率为1.78人,印度为4.52。联合国的数据显示,2005-2010年间,世界平均总和生育率为2.6,中国早已在该方面超英赶美。在政策催化下,中国人口性别比例不仅失衡加剧,其人口结构的转型也过早地超越了经济发展阶段,使拐点提前到来。目前,逐渐消失的人口红利给中国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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