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对日索赔,无奈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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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7月9日,日本广岛高等法院判处西松建设公司,向邵义诚等5名中国劳工原告,支付2750万日元的赔偿。这是历史性的突破———第一次,日本的高等法院对中国劳工索赔案,作出了赔偿判决。以往劳工诉讼案中方胜诉的极少, 相信对向日战争索赔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细菌索赔
化武索赔

劳工索赔

慰安妇索赔

战争索赔


  实际上,在西松案之前的自1995年中国第一起民间索赔官司在日本起诉,迄今为止,二十几个官司在日本无一胜诉。日本政府在侵华历史上的态度一直强硬:不道歉、不赔偿、不认账。在民间索赔官司中,日本政府和法院或以《中日联合声明》中的中国政府放弃战争赔偿要求来涵盖中国民间战争受害者个人的诉权,或以《日华和约》(二战后,出于冷战考虑,美国策划单方面对日媾和,指使日本于1952年与台湾当局签署该条约,我历来对此不予承认)来刻意歪曲和否定《中日联合声明》的法律地位,这一切都说明从法律和历史事实的角度科学严谨地解释《中日联合声明》相关条款的内容、驳斥日本政府和日本法院的谬论,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已经刻不容缓。不然的话,大量的中国民间战争受害者的诉讼,如慰安妇、强制劳工、生化武器、细菌战诉讼等,都将在日本政府和法院所设置的第一道障碍前受到阻碍。

  王选:中国人应该组织起来,成立基金
  无论有多少困惑和牢骚,王选依旧在奔忙,但仅仅靠一个或几个王选的努力显然远远不够。她的头衔是“侵华日军细菌战受害者诉讼原告团团长”,但细究起来,这个组织没有合法地位,不仅寻求赞助难,许多受害者甚至也不愿意跟她去出庭作证。没有政府的支持,又没有一个合法的组织或者基金,许多公司在考虑给王选捐款时犹豫不决,有的公司答应给钱后又反悔,理由是“不知道政府什么态度,怕惹麻烦”。

王选:没有政府的支持
  童增:把对日民间索赔官司搬到国内打
  1991年,童增开始联系一些政协委员向人大进言,要求向日本索赔1800亿美元。“我记得替我递交建议的委员叫王录生,是第4128号提案。”在不安的等待后,童增得到的答复是“已研究……不宜提倡”。此后的3年,童增做了多次努力,向日本驻华使馆递交的索赔书也石沉大海。童增总结道:“1991年到1994年是民间索赔无人理睬的时期。”他认为,中国法院对相关案件有管辖权,问题的关键是中国的法院对此类案件没有一个明确的司法解释。
童增:司法解释不明确
  康健:为什么不制裁那些涉案企业?
  康健说:“日本在华投资企业中,三菱、三井、住友等都曾经对中国劳工欠下累累血债,其中还包括在上海宝钢拥有股份的新日铁公司。这些公司现在一方面在中国赚钱,另一方面却对自己所要承担的责任缺乏认识。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利用经济制裁的手段,对那些犯有战争罪行的公司进行制裁?”政府虽然放弃对日的战争索赔,但还应有义务帮助自己的国民来维护他们的权利。至少可确立中国法院对此事的管辖权,对犯有战争责任的日本企业进行制裁。
康健:民间的声音太弱
  邵沙平:国际法上的战争罪无诉讼时效限制
  虽然中国政府放弃了对日本政府的战争赔偿,但在中国公民的诉讼过程中,政府也不是全然处于被动地位。例如发生在齐齐哈尔的“8·4毒气事件”,齐齐哈尔市可以作为集体受害方有权利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齐齐哈尔市作为中国政府授权的地方政府有权与日本政府交涉,但齐齐哈尔市并不因此具有“国家”的国际法主体的地位,因而也不会违背中国政府的承诺。中国政府也有权利在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包括对日本政府提起国际诉讼。
邵沙平:"除斥期间"没依据
政府放弃索赔内幕
  1972年7月以后,中国为实现与日本邦交正常化进行积极的准备,周恩来总理就放弃战争赔偿问题作了下述指示:第一,中日邦交恢复以前,台湾的蒋介石已经先于我们放弃了赔偿要求,共产党的肚量不能比蒋介石还小。第二,日本为了与我国恢复邦交,必须与台湾断交。中央关于日本与台湾的关系,在赔偿问题上采取宽容态度,有利于使日本靠近我们。第三,如果要求日本对华赔偿,其负担最终将落在广大日本人民头上,这样,为了支付对中国的赔偿,他们将长期被迫过着艰难的生活。这不符合中央提出的与日本人民友好下去的愿望。
  1978年8月12日,在北京发表了《日中共同声明》,中日两国签订了《日中和平友好条约》,同年10月23日生效。二战结束后,苏联从德国获得120亿美元的战争赔偿;犹太人从德国获得600亿美元的赔偿。而中国政府从中日人民世代友好的愿望和长远利益出发,放弃了赔偿要求。
  必须指出的是,中国政府虽然放弃了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即放弃了1200亿美元国家间的赔偿要求,但是,就日本军国主义战争罪行的赔偿要求1800亿美元的国民赔偿要求,中国政府在任何场合都没有宣布予以放弃。

  二战结束近60年了,但是日本政府内某些势力对当年的侵略行径依然不思悔改:参拜靖国神社,篡改教科书,逃脱战争赔偿……这些掩盖历史事实、推卸战争责任的做法,严重阻碍了中日两国官方及民间的正常交往。影响中日关系的一个关键因素是日本如何正确对待历史,而承认历史事实正是中日友好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日本需要对当年发动的侵华战争进行深刻反省,明确加害者的战争责任,并勇于承担起责任来,坦诚地反省自己的罪错。
  也许对日民间索赔的结果并不乐观,但我们更重视过程,我们希望的是历史真相的揭露和正义声音的传播,我们可以通过索赔诉讼,让法庭见证战争的罪恶,让日本正视其战争犯罪的事实,还受难者应有的尊严。正如日本著名律师尾山宏所言:“这些诉讼的意义贡献于全人类,也贡献于人类的未来。”因此,在对日民间诉讼方面,我们坚决不言放弃,要将索赔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