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州摔婴案受害者家人称,9月16日,涉案民警家属曾到家中探望,但“还是永远不能原谅他”。孩子脑中仍有淤血,还有一点骨裂没有愈合,目前还会吐奶。是否会留后遗症,要等到孩子会说话的时候才能确认。[详细]
知情人称,摔婴民警郭增喜与出警派出所所长平级,其同行者中疑有法院民警,出警民警按照正常程序上报给林州市公安局的主要领导,出警民警按照正常程序上报给林州市公安局的主要领导。[详细]
时间:7月18日晚9时许;
地点:河南林州市;
事件简述:李青峰夫妇怀抱7个月大的女婴散步时,被酒后准备去歌厅唱歌的当地民警郭增喜突然抢走,并高举过头重摔到地上,致女婴当场昏死,后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女婴伤情:女婴颅骨3处骨折,颅内有淤血,极有可能留下后遗症。
涉事警察:郭增喜,现年50岁,事发时为林州市公安局矿管警察大队民警,二级警督警衔,在河南林州公安局资源管理大队负责后勤基建和财务。
摔婴缘由:郭增喜在酒后与人打赌,婴儿是硅胶玩具还是真人,他一口咬定是硅胶玩具,遭到大家取笑。为证明自己的判断正确,在摸了摸婴儿的脸和手后,认为是玩具娃娃就举起来摔掉。
8月18日,河南林州“民警摔婴”事件中受害女婴现身,7个月大的李默涵身穿肚兜,脑袋后面一个拳头大肿包仍然清晰可见。据孩子母亲介绍,虽然已经治疗出院,但孩子常会半夜惊醒,害怕见生人,有时会呕吐。医生表示,孩子是否留下后遗症还需观察。
路过的邻居说女童家里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人了,“孩子被摔后,孩子的奶奶和父母都去了安阳,一直都没回来”。孩子被摔后,一家人都去安阳了,他们在躲避什么,实在让人感到疑惑。难道受害人还要害怕吗?难道他们不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林州市人大领导称:事发当晚,郭增喜等人酗酒后与同行者打赌,遂发生了上述悲剧。而记者采访女婴家的邻居时,又听到了另一个版本:因为郭增喜等人停车时和女婴的父母李青峰夫妇发生争吵,恼羞成怒。为什么没有权威官方版?是不敢,还是不愿意,还是故意不公布?
如此严重事件,竟然只禁闭15天,依据是什么?谁做出的这个决定?这个决定科学吗,合理吗?受害者满意吗?能维护制度法规的尊严吗?能挽回警察的形象吗?
“你好,我是公安局宣传科的,我们政委让我们好好接待你,你现在在什么地方?”在记者一连追问该人为何有记者号码时,电话被挂断了。但此后,有多人称要跟记者见面商量,要求记者不要发稿。这人究竟是谁?为什么不严肃对待事实?
“ 我现在有病,到长治来看病。”记者追问郭增喜有什么病,他说患有心脏病和糖尿病,且病情严重,精神压力很大。在记者一再追问下,郭增喜表示:“说起这个事我很惭愧。”到底是真病,还是假病,难道得了病就不追究责任了吗?
发生如此恶劣的事件,肇事人、肇事部门领导应该第一时间向受害人家属道歉,但是没有,这是为什么?是不是太不负责任了?
记者进一步核实消息证实,摔婴事件发生后,郭增喜确实被上级部门按照警务纪律关禁闭15天。在媒体报道之前,郭一直没有受到法律意义上的任何处罚,仍在林州市公安局正常工作。犯有如此严重错误、如此漠视生命的人,难道非得靠媒体的监督,才能“清理”出公安队伍吗?
目前悦悦已经转入医学观察期,由于负担不起高额的医药费,李青峰夫妇只能将孩子抱回家喂养观察,等待3个月之后的复诊。为什么不组织爱心捐助?至少警察部门应该给予赔偿,给予捐助,弥补自己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