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 结婚:只需“两证一声明”
  不用带单位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不需要介绍信、不用婚检证明……牵着另一半去登记结婚,只要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一份声明后,就可以拿到红色的结婚证。详情>>

  2003年---- 离婚:自备材料,当场领证
  自愿离婚的双方,不用再忍受找人开证明的尴尬。离婚当事人只需出具本人有关证明材料和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004年---- 婚姻速食时代来临? 政府和单位都将不再“干涉”个人的婚姻问题,每个人对自己的婚姻负责,个人“管理”个人的结婚、离婚事宜。宽松的政策下,婚姻变的丝毫无所顾忌,结也容易,离也容易,只要自己高兴、喜欢和自愿。在如此“放任自流”的情况下,婚姻速食时代来临?
  2003年---- 变性人、劳教者、在校大学生可登记结婚
  结婚的双方只要是一男一女,只要当事人做了变性手术并按新的性别重新办理了身份证件后,就可按更改后的性别办理结婚登记。详情>>

  2004年---- 同性之间可否结婚? 变性人、劳改者也可以结婚了,新条例的人性化突现。但是越来越多的同性恋仍然得不到新条例的脉脉温情。爱情是不分男女,但婚姻却是男女之间的,婚姻的的主要目的难道不是为了爱情而是为了繁衍后代。2004年婚姻条理是否将人性化进行得更加彻底?详情>>
  2003年---- 是否婚检自己说了算
  新条例取消了“结婚前必须体检”,将这一条持续了50多年的规定,变成了历史。新条例实施后,各地的婚检人数极剧下跌,甚至为零。详情>>

  2004年---- 是否恢复婚检制度? 取消婚检让人拍手称快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忧虑,“四川艾滋女隐瞒病情登记结婚”一事就反映出新条例的漏洞,取消硬性婚检同时也与母婴法相冲突。在维护个人的隐私和自由的同时谁来保障我们下一代的健康。2004年是否对新条例进行补充仰或干脆恢复婚检?
  2003年---- 女硕士千万征婚
  24岁的女硕士相貌出众,气质良好。在母亲的陪同下,她出现在婚介所的时候,几位工作人员没等她开口就看出了她的与众不同。接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的她有着很好的语言组织能力,在讲述自己的条件和提出对方的条件时,语气中听不出有一丝不安。“有千万元资产,我们可以考虑见面。” 详情>>

  2004年---- 婚姻给逐步物质化? 征婚广告和新闻在2003年似乎很热,屡屡见诸报端:如上海富翁觅处女,女研究生征千万身家老公,三位千万富翁联手征婚……你方唱罢我登场。男大款要找处女为妻,女硕士要嫁有钱人,可见男人女人谁也别再说谁薄情寡义。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连爱情也被物欲包装。人们创造了丰富的物质生活,难道是让它们来蚕食我们的精神、感情世界?用物质来衡量感性的情感将是大势所趋? <1> <2> <3> <4>
编辑:兔子 邮箱:news@corp.neteas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