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更应彰显“以人为本,尊重生命” 当社会文明不断进步的时候,人们也渐渐开始反思,当青少年面对危险时,我们是该宣扬“奋不顾身地挺身而出”,还是彰显“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性关怀?毋庸置疑,后者真正体现了社会和教育的进步。
·见义勇为奖不应只为流血牺牲者而设 社会总强调献身精神,其实在某些方面,个人所作贡献并不以个人所付代价作标准。我们提倡见义勇为,在更大程度上,是呼唤社会正气的一种回归。若单纯把“见义勇为”理解为负伤流血甚至是牺牲,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见义勇为的内在意义。
·小时候“智为”,长大了才能更好“勇为” 无论是鼓励孩子“见义勇为”,还是叮嘱孩子“明哲保身”,家长都没有教给孩子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法。实际上很多因见义勇为而伤残甚至死亡的个案中,如果当事人换一种处理方式,往往不用付出那么大的代价。
·见义勇为与自我保护并不矛盾 见义勇为与自我保护两者之间的本质并没有内在联系。以“倒掉”英雄形象来进行“自我保护”教育,是犯了逻辑错误,更是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规避教育责任的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