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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播令一方面可以净化银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另一方面起到政策调控的作用,引导制作方控制这类影视剧的产量,刺激他们生产题材更加多样、健康向上的作品。但关键问题是如何保证实施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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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禁播凶杀暴力剧应成自律 |
黄金时间理应安排一些质量高,有积极意义的节目,最起码应确保黄金时间的节目“无害化”。电视台在许多方面,尤其是在观众有意见、不满意的方面,应有进行“自我审视、自我纠正”的勇气。[详情] |
·反对:广电局禁令是头痛医脚? |
暴力与贪污、犯罪等等行为的产生有很复杂的原因。电视、电影只能是“外因”其中之一。广电局的做法虽不能说是“不择手段”,也是标、本皆治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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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洗牌——荧屏市场变化 |
让风靡一时的涉案剧退出黄金时间,对电视剧题材的百花齐放却是一大利好。研究电视传媒的鲍晓群博士认为,过多过滥的涉案剧占据了荧屏大量黄金时间,从而压迫了其他题材电视剧的生存空间。涉案剧叫停后,这为其他题材电视剧腾出了宝贵的上升空间。荧屏健全的生态平衡应该是丰富多彩的。[详情] |
·电视分级时代来临? |
“分时段管制”———在允许不违背一些硬性原则的作品存在的同时,针对他们可能产生的影响,对播出时段进行限制是比较理想的管制方式。广电总局的措施,无疑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希望这种管制法制化,希望这种管制能够更加细化,更加具有可操作性。[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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