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非典逃跑者应否受严惩?

不应,公民人身自由受宪法保障
严惩于法无据,只能在道义上予以谴责
应该,公民是社会一分子不能自行其是
可以理解逃跑行为,但应该受惩处
逃跑者继续传播病毒等同于杀人罪
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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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09日-07月16日

  

七律 战非典 
lg2888

三月芳菲迎新雨, 
两会精神奔小康。 
忽闻穗港皆有疫, 
哪知京都竟无防。 
天灾总随人祸起, 
外忧怎及内患伤。 
忍看医护成新病, 
急盼华佗验灵方。 

天威一怒惊南北, 
情动九州斩孟张。 
爱民如子温相泪, 
补天济世胡帅忙。 
万众一心成城志, 
千军百战意气昂。 
定将瘟鬼囚地府, 
再唤花月映春江。 

清华一学子 二零零三年 五.一 

 

         

 
  “非典”的肆虐和蔓延,让我们的健康和生命受到了威胁,也让每个人都不得已面临一系列人生的考验。有的人义无反顾地站在第一线,勇敢抗击病毒,成为人类的英雄。而有的人,明知已感染了“非典”,却不负责任地离开医院。危急关头,何去何从,正考验着人性的真善和丑陋。>>>加入讨论

每个人都不希望被传染“非典”,然而如果不幸感染了,最应该做的就是积极配合治疗。逃离,无论是对自已、对亲友、对大众,都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事件非典患者从北京医院逃回辽宁老家激起公愤
  一位已经在北京确诊并住院治疗的辽阳籍“非典”患者,在住院期间擅自离院,带着女友乘坐火车和出租车逃回辽宁老家,并在家中躲藏多日。这事在各地引起强烈反响,人们纷纷谴责该患者这种严重不负责任的无德行为。>>>详细 

  后续同车旅客和出租车司机被隔离
  接报后,沈铁分局非典防控办立即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进入临战状态,当晚开始查找行动。沈阳市交通局北站运输管理所仅用了20分钟即找到了此人乘坐的红色捷达出租车,同时当即对司机刘康和这辆出租车进行了隔离。>>>详细

无耻:确诊“非典”后从医院逃跑

无知:害怕隔离逃离疫区

  新闻聚焦一砸破窗户逃跑活动8小时
  内蒙古一非典病人住院期间,在明知自己是非典患者的情况下,拒不服从对其采取的隔离治疗措施,砸破病房的窗户逃跑,在公共场所活动长达8个小时,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详细

  新闻聚焦二怀疑感染私自离开
  台北市和平医院一名怀疑感染“非典”的护士,私自离开台北,搭客车返回高雄老家,造成高雄地区的恐慌。>>>详细
  新闻聚焦一:发烧病人逃出救护车
  北京一名发烧病人在被120急救车送往304医院的途中突然跳下车,打了一辆夏利出租车匆匆离去,下落不明。>>>详细

  新闻聚焦二校园隔离期间外逃
  不少高校在预防非典的过程中,都采取了严格控制师生出入和外来人员的管理方式。然而,由于大学生的相对独立性,各高校几乎都发生过个别学生偷偷离校,私自“逃”回家的事情。>>>详细

   病魔猖獗,暂时处于劣势地位的人们产生恐惧心理应该是再正常不过了,然而,作为潜在的感染者和准感染者的发烧患者由于恐惧就逃逸,却实在令人失望啊。
【网友声讨】
【网友理解】

  不能容忍 网友无非:在这个非常时期,任何失控行为,都有可能撕破防非大网,引发灾难性的后果。依法办事就是依法办事,决不是什么“乱世重典”。对这类行为的容忍,就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
  
  人性丧失 网友wwpp1973:国难当头每一个人任负起重任来。从自身坐起.不要做对社会有危害的事情,此等人渣危害社会。希望政府严惩。

  罪该万死 网友cece-246:本身就是患者,国家的医院还正在给他治疗,可是他却逃跑,本身就是个傻蛋。你的生命即使不值钱。可也不能跑到社会上去害别人啊,这样的人没什么人性,更谈不上什么道德了,死了活该!

  素质要提高 网友di.nai:提高中国人民的素质,万分紧迫!

  可恨但应容忍 网友lilinf007:他的做法的确不当,但是对这种人就一概刑处也不恰当,他主观上并没有传播传染病来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社会应当多做一点事,多宣传、多救助,让病人不再觉得可怕!

  法律的问题 网友biepaiwai:相关法律是在非典发生后颁发的、既有相关方面的责任,也有行政方面是否普及的责任。因此在是否合法、合理等判断上要慎重.特别是长期在外人员由谁来组织他们学习新颁布的法律?应追究责任。

  给予资助 网友ljgysb:非典患者有很大一部分人拿不出钱而隐瞒了自己的病情,这是自己无奈的情况下带给了社会重大的隐患,该非典患者,从北京逃回辽宁,不管他是否有钱交医疗费用都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在某些国家,人们早已把生病时的自我隔离和卫生防护作为一种标志文明和具有公德心的行为来身体力行,无奈而且尴尬的我们不能不承认,非典爆发以来我们才“小题大做”的文明和公德建设实在是我们长期以来见怪不怪、姑息纵容的“后遗症”。

 【道德缺失的反思】

 【相关法典】

  病魔的猖獗和公德的缺位
  这种严重缺乏公德心的行为,正在成为病魔继续肆虐的载体和机会,使更加广泛地区的人们经历着生命的危险,使疫情的控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防治“非典”中的“群众责任”
  大敌当前,我们也要意识到,每个人都有责任以积极、科学的态度去对待“非典”、防治“非典”,而不是一味地躲避、恐慌、臆想,那种惟恐天下不乱的做法,更应该受到谴责。

  做一个负责任的人
  请负起责任来,从自己做起预防“非典”,包括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尽量不到人口密集、空气流通不畅的公共场所,等等。
  非典列入《传染病防治法》
  国家已经将非典纳入法定传染病目录,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防治非典已上升到法律的高度,非典患者如果坚持不报告、不治疗、不隔离,甚至在明知自己患了非典的情况下还到公共场所活动以致危害他人,将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详细

  解读传染病防治法 依法防治“非典”
  将政府的行为纳入法制轨道,有利于使非典型肺炎的预防、控制和治疗得以规范、有序地进行,也会让老百姓虽身处特别时期却仍能保持理性、自觉,从而积极加入到科学防治的行动中。政府的责任很明确,负有领导、制定规划、组织实施的重担。>>>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