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动物的权利和福利

日前,一则有关人兽交媾(俗称“兽交”)的新闻引起舆论热议:丹麦在许多年后的今天,终于成为欧洲又一个禁止兽交行为的国家,官方称理由是这种举动构成了对动物的侵犯。不过“兽交”在芬兰、罗马尼亚以及匈牙利等够依然合法。动物的权利和福利问题日渐引人深思。

人兽恋、兽交被偏激的布道者视为对动物的解放

欧洲乡间道路上的奇特路标

近年来,丹麦吸引了大量对兽交感兴趣的游客,甚至出现了一股动物妓院的热潮,而原因就在于,欧洲其它国家基本上都禁止了兽交。最近的一次盖洛普民意调查显示,76%的丹麦人支持禁止兽交。故此,丹麦近日终于发誓要坚决禁止兽交行为。丹麦政府将于2015年实施这一法案,而该国的动物保护法也需要做出适当修改。

在英国,兽交在1290年爱德华一世的时候就被禁止,而欧洲其它国家包括法国、德国、比利时和荷兰仅在过去10年内才宣布这一行为不合法。瑞典在乡村事务部部长Eskil Erlandsson的支持下,于今年4月开始禁止兽交。他说:“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兽交都是不能让人接受的。”

德国的兽交禁令则颁布于2012年,默克尔政府颁布了这一新的法律,表示动物不应该成为个人泄欲的工具,也不应该被俘虏成为供第三方的性玩物,强迫它们进行不属于它们本性的行为。目前,兽交在芬兰、匈牙利和罗马尼亚依然合法。

值得一提的是,1975年由彼得辛格先生出版的《动物解放》一书,将动物拥有权利的概念广植人心,掀起了动物福利运动的新高潮。其中比较偏激的布道者,比如2003年在台湾一些动物解放运动的倡导者,竟然把“人兽恋”乃至“人兽交”视为动物解放运动的一个方面,强烈地冲击了传统的道德观。

动物的权利和福利并非可用某种固定标尺衡量

不过,从允许兽交到禁止兽交,让动物不再成为人类发泄淫欲的工具,被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是人类社会进步的表现。可是,关于动物的权利和福利具体有哪些,却是一个很难被具体化和数量化、很难按某种客观的标尺衡量的东西。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人类和动物是处在竞争性位置的两种生物,而且,动物之间也存在竞争关系。

“联合国席位上永远缺席一个最有资格的常任理事国——动物王国”

联合国席位上永远缺席一个最有资格的常任理事国——动物王国

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

有人说,地球上有一百多个王国,却没有一个动物王国。因此,联合国的席位上永远缺席着最有资格的一个常任理事国。当老虎咬断了梅花鹿的喉管时,这种情境令人不禁闭上眼睛。但当人们把生活于大自然中的老虎用铁笼和电棒驱赶到舞台上强迫它进行表演时,有没有想到老虎的权利呢?

动物权利和福利的探讨之“活熊取胆”和灭杀果子狸及人如何吃肉、用何种方式食用

关于动物权利问题的争论已愈演愈烈:对“活熊取胆”的斗争已绵延数年;为防“非典”而灭杀果子狸的行为受到了普遍质疑;如何对待宠物成为人们茶余饭后激辩的话题;什么可吃什么不可吃已变成为“餐桌上的战争”……

学者认为,关注动物福利就是保障人类福利。人的福利和动物福利是密不可分的。如果动物的生存状况恶劣,也必然会伤害到人。比如SARS,比如禽流感,都证明了人和动物之间唇亡齿寒的关系。禽流感爆发后,人类开始大规模捕杀禽类。非典期间,果子狸也曾遭遇类似的命运。对疑似动物“宁可错杀一千,决不放过一个”的做法,实际上还是承认了人的权利至上。但也有人认为,扑杀果子狸一类的做法保护了人类和动物的共同利益。因为如果我们不扑杀疫区的动物,非疫区的动物生命也会受到威胁。在这里,人的福利与动物的福利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当然,扑杀动物是一种痛苦的选择,也是亡羊补牢的选择。

可是在另一方面,对动物福利主张的责难也很多,比如“农场动物终究要成为人类的腹中餐,赋予它权利有何意义”,或者“人的福利尚不能保障,何况动物”等等。对于这个问题,学者指出,人是杂食动物,吃肉是本性,这是不受道德质疑的。动物福利所关注的是,人如何吃,用什么方式吃。动物福利的实质是让动物过上符合其天性的生活,不给它们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或痛苦。

动物权利和福利可以有多大?

图为养牛场,饲养员和牛。动物福利所关注的是,人如何吃,用什么方式食用肉类。

人权和动物权的边缘

学者认为,人权和动物权的边缘是不断变化的。人的权利和动物的权利不可能一样大。比如,有些动物权利论者认为,人和动物都可以划分出基本权利和非基本权利两个范围,当人和动物的基本权利发生冲突时,人的基本权利是需要优先考虑的;而当人的非基本权利和动物的基本权利冲突时,动物的权利则优先。在某些情况下,动物的权利可以被侵犯。

中国的动物福利程度如何呢?国内动物福利还没有进入立法的程序,一方面公众的接受程度不足,另一方面受经济状况的限制。但是科学界已经感受到这方面的压力。比如,那些涉及动物实验的科研论文要想拿到国际刊物上发表,就必须出示由“动物伦理委员会”提供的证明,证明该研究符合动物福利的伦理准则。中国向西方发达国家出口的畜牧产品,也被要求提供是否符合动物福利法的材料。因此,如果我们不尽快制定与国际惯例接轨、同时又符合中国国情的“动物福利法”,那么,我们的科学研究和国际贸易都将遭受巨大的损失。

为保障动物权利和福利,取消动物实验室真的可行?

对于动物权利的主张,也有完全相反的声音。如有的学者说,如何对待动物与道德无关。他们撰文抨击动物福利论,甚至称其为“反人类”行为。他们说,实际上动物福利与权利论者倡导的最高纲领,就是禁绝一切动物养殖和试验,结果就是剥夺了我们与生俱来的吃肉等权利。动物福利论和素食主义不是道德,充其量只能算是宗教。现代国家都遵循政教分离的原则,怎么能立法强迫人不杀牲畜不吃肉呢?而且,这种理论的实践已经呈现出恐怖主义倾向,那些“动物权利论”者在西方已经制造了一系列事件,比如烧毁动物试验室等等,在欧美国家已经成为科学研究的一大障碍。试想一下,如果动物福利论的势力越来越大,动物实验被禁止,只能直接拿人来当实验品,把人类直接暴露在危险当中,情况会怎样呢?

行为艺术者表演动物食人肉的场景

对动物的几种分类

目前西方政府认可的是动物福利概念,这个概念在立法的操作层面上比较简单,它不用讨论动物是否具有权利,只要约束人类的行为避免残忍即可。按照国际公认标准,动物被分为农场动物、实验动物、伴侣动物、工作动物、娱乐动物和野生动物六类动物福利法的所保障的是,让动物享有免受饥渴的自由、生活舒适的自由、免受痛苦和疾病伤害的自由、生活无恐惧感和悲伤感的自由以及表达天性的自由。

中国对动物福利的概念引进较晚。1988年出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了野生动物的法律地位。其他有关动物保护的条文,只散落在《森林法》、《渔业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法规中,并没有一部总括性法律。

“动物解放阵线”引发的自相矛盾的问题

为了拯救动物,世界动物保护主义者成立了“动物解放阵线”。但是反对派说,“动物解放阵线”虽然是个好听的名字,可是有个好听的名字未必做出好事。西方的“动物解放阵线”把某养貂场的紫貂“解放”了,其结果是附近农家的鸡纷纷被害,不仅给养貂业者造成莫大损失,也伤害了其他动物。问题在于此举的自相矛盾,一方面要“解放”动物,一方面反对“遗弃”动物,他们做就是“解放”,别人做就是“遗弃”,这是典型的双重标准。

资料来源:《动物表演史》、《动物福利与动物权利的关系研究》、观察者网等

结语

法国哲学家笛卡尔先生对人与动物的看法曾影响了几代人。他认为,人是一种比动物和植物更高级的生物。动物只是一台“机器”,我们对待动物的方式不涉及伦理问题。这是一种曾在科学界和社会中都占主导地位的观念。后来,伦理学家边沁先生对笛卡尔的思想提出了挑战。他认为,“问题不在于动物是否能思索,而在于它们是否能感受苦乐”。边沁认为,在判断人的行为善恶时,必须要把动物的苦乐也考虑进去。随后,美国人伯格先生提出,残酷地对待活着的动物,将使人类变得野蛮。这种反对残酷对待动物的观念,从十九世纪二三十年代起逐渐被许多人所接受。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关于动物权利和福利的讨论日益广泛,对动物的关怀程度越来越深,动物保护组织的数量日益增多……不过,从讨论的一开始,人们就清楚知道它就不是一个有着明晰的是非对错的问题、不是可以用某种标准判断孰对孰错的事,而且,这种讨论也必将随着文明社会的进步而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