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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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国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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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台八点意见稳定房价,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将稳定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的土地供应,并督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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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将稳定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 |
200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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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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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包括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型住房需求过快增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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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从指导意见转向可操作性。 |
2006年5月 |
“90/70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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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台《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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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六条进一步细化,并做出量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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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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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纷纷出台救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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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地产新政10条”,西安“15条”,南京“20条”,杭州“24条”等。普遍包括:1.减税费:包括个人方面的契税、印花税,开发商方面的所得税等;2.降信贷门槛:包括个人方面的公积金贷款、银行按揭贷款,开发商方面的信贷支持;3.允许开发商缓交土地出让金;4.购房入户;5.动拆迁实行货币化安置,迫使拆迁户去市场购房,或者政府收购市场上滞销的中低价房用于安置,以保护商品房市场。 |
极大地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火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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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 |
“国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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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2.继续支持居民自主和改善性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3.加强市场监管;4.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同月,营业税免征优惠政策终止。 |
随着房价快速飙升,房产宏观调控卷土重来。 |
2010年4月 |
“国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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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各大城市房价狂飙,一季度GDP增长超过11%的前提下,中央颁布限制异地购房、二套房贷标准大幅提高等具体可执行性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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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厉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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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 |
新“国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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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至60%,贷款利率提至基准利率的1.1倍。加上此前的政策,2011年,首套房商业贷款的首付为30%,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发放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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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严厉度史无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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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 |
全国住房信息系统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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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要求,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竣工率是住建部2012年的重点工作,同时继续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保证在2012年6月末前实现40个主要城市的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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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从制度上弥补楼市调控与监管的“短板”。 |
2013年2月 |
“国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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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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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坚持执行以限购限贷为核心的调控政策。 |
2013年9月 |
以房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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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称“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政策计划于2014年上半年试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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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社会广泛争议,成都“以房养老第一人”体验后称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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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各地再度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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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无锡、杭州萧山区通过松绑限购、下调购房入户标准等方式救市,而天津滨海区、福州、郑州官方也已放出消息,拟分类、分地区对购房政策进行调整,全面救市。 |
各地初步出台救市方针试探中央政策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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