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大学生“沦落传销”事件:发财就是成功、有钱就是有价值,这些扭曲的成功观和价值观如果不及时扭转,面对极具诱惑力的其他骗局,大学生们还可能上当受骗。
名词解释
  传销,是通过多层次、独立的渠道来销售或提供劳务,传销员通过销售货物以赚取利润,还可介绍、训练他人,并建立新的销售网络来销售货物,在自己的销售网络中获取差额。
  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2000多名大学生在重庆深陷传销泥潭,不能自拔。很难想象,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法国欧丽曼公司”竟然能够将陕西、河北、湖北、云南等省的高校学子云集至重庆,听其指使。[评论]
·大学生受骗全过程
  先以介绍工作为幌子,继之以暴利诱惑。经过几天“洗脑”后,许多参与传销的大学生,坚信自己从事的是“直销”,是“辉煌的事业”,是“一种新生事物”,是“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的新理念”。传销网络被摧毁后,有人仍执迷不悟,开辟新的战场。 [详情]
·温总理批示:严厉打击
  “大学生参与非法传销”事件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要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活动。要采取措施防止学生受骗参与传销活动。”公安部有关负责人透露,近期将对非法传销活动进行专项打击。[详情]
  吃的是烂菜,想的是暴富;睡的是地板,想的却是当老板;这些参与非法传销的大学生饱受着肉体与精神上的双重折磨。
·严格“五级三奖”制
  “欧丽曼”传销组织实行“五级三奖”制。“五级”指信誉顾客、家长、主任、经理、总代理(超级总代理)。“三奖”是指分配方案。以“经理”为例,第一级是“直接奖”,每发展1名直接下线,提成43%;第二级是“间接奖”,自己的下线再发展1名下线,他提成12%;第三级是“育成奖”,自己下线的下线再发展1名下线,他提成2%。“家长”、“主任”的提成比例比“经理”低很多。[详情]
·被迫接受“洗脑”
  “那是一段在狂热中迷失自我的奇特经历。”王辰说,“我们不是因为利益诱惑和人身监视而被传销网络套住,而是在思想上被控制后,心甘情愿地被他们利用。”近日,王辰向记者讲述了自己是如何一步步被非法传销组织“洗脑”的。[详情]
·人身自由受限
  一旦被骗入传销公司,一举一动都会受到他人的监视。就连打电话时的语气、内容、通话时间都有详细的说明,电话长度不超过3-5分钟。如果发现新人有任何的异常,房门不能出,电话不能打,连吃饭睡觉都有人陪着,这些人会反复“劝说”,做你的思想工作。 [详情]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天之骄子上当受骗、甚至自甘沦落而不自醒呢?探析大学生“沦落传销”背后蕴涵的一些灰色背景比事件本身更值得人们深思。
·自身:涉世未深 急功近利
  从大学生自身角度看,他们社会接触面不广,往往急功近利,有些人价值观严重扭曲,对生活的期望值过高,很容易被那些宣称能暴富的传销组织“洗脑”,上当受骗。同时,陷入传销组织的大学生大多来自农村,家庭较为贫困,一旦被骗,无法索回交出的钱,但又想挽回损失,于是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详情]
·骗子:混淆概念 处心积虑
  不少非法传销公司混淆概念,打着“直销”的幌子从事非传销的勾当,不少大学生不明就里,糊里糊涂上当受骗。而一些从事直销的企业置国家法规之顾,擅自“收编”在校大学生。 [详情]
·学校:背后隐藏教育危机
  从传销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来看,大学教育增加有针对性的素质教育势在必行!目前我国许多高校法律教育不够系统,对社会公德教育不够重视,对理想信念的教育已经空洞化,更谈不上关注生活中的点滴小事,有针对性地引导教育大学生塑造完美人格了。 [详情]
  自1998年我国政府正式取缔传销后,变相传销和地下传销从来没有停止过,近年更呈现抬头趋势。目前,打击传销的方法过于简单,单纯驱散明显不能“治本”,立法刻不容缓。
·健全预警监管机制
  要把“拉人头”的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预警监管机制,加大对传销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特别是要把青少年参与传销活动的现象,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研究综合治理的办法,进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采用各种形式,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危害性与欺骗性,提高其识别能力和自我防范能力,自觉抵制传销和变相传销。[详情]
·驱散不如打击理念
  对传销如果只是单纯的打击驱散,肯定是事倍功半。最好能够打击传销者的理念,找到几个醒悟过来的人,让他们再回到传销团队中扩散影响,把他们那种骗完了所有的亲戚朋友后,既赚不到钱又失去亲情的惨况告诉其他参与者,达到攻心效果。[详情]
·立法规范刻不容缓
  一种有社会潜在需求的经营行为始终得不到法律规范,必然使社会付出代价,某种意义上“欧丽曼”团体大学生是在替社会付出这种代价。有法可依之后,直销市场得到规范,风险就会小很多。而在一个不规范的环境里,谁也难以独善其身。 [详情]
揭露传销黑幕

-传销的六大行为特征
(一) 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的;

(二) 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含服务,下同)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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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真能发财吗?
  传销以貌似成熟的理论色彩,宣扬搞传销能实现人的价值,具有极大的蛊惑性和煽动性。传销确实给一小部分人带来了暴利,这就是传销“死而不僵”的原因。那么,传销真的能发财吗? 详情<<<

-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取缔传销
  作为一种营销方式,传销起源于40年代的美国,风行于日本、台湾等地。1998年4月21日,中国宣布不再允许任何形式的传销经营活动,传销的路在中国走了9年之后走到了尽头。 详情<<<


大学生参与传销事件一览
   2004年5月29日,江苏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王场派出所对8个传销窝点进行突击检查,解救出中国医科大学、江南大学等高校的3名大学生。

  2004年5月19日,山西临汾市工商局、公安局捣毁尧都区东赵村一个传销窝点,40多名传销人员中大多数为在校大学生。

  2003年10月31日,海南海口市龙昆北派出所捣毁一传销窝点。该窝点的13名传销人员均为在校大学生,其中12人来自宁夏固原同一所医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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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老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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