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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温家宝总理在会见中外记者时,曾明确地表示:“造成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2007年9月13日,中国按照《联合国 反腐败公约》的规定,成立预防腐败局,顺应形势发展,中共对腐败的认识与制度化的治理也在逐渐强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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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惩处高官腐败的特有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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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中国反腐取经香港OR新加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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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霄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