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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已经正式生效。该法律增加了保护劳动者的条例,客观上提高了企业的人力成本,被多数企业家认为太照顾员工利益而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我们网友作为该法所保护的劳动者又是如何看待?请看网友眼中的新《劳动合同法》...

 ■ 求助!公司规避新《劳动合同法》我该怎么办?
  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的劳动合同法很是让大多数国人欢呼,仿佛新《劳动合同法》就是劳动者的《东方红》,就是雇主的囚笼。更有一些人竟然认为新《劳动合同法》过于溺爱劳动者,是“一边倒”,从而会不利于企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然而,一起一起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企业规避新《劳动合同法》的事件又让我们迷惑不解,新《劳动合同法》是否“好心办坏事”?公司规避新法,我们又应该怎么办?
  ■ 新劳动法出台,让我觉得很无奈!
  时事论坛网友-玎珰:我们这些跟学校签了两年合同的人,便是学校的教职工,虽然没有编制,但我们都担任学校的日常管理与教学工作,这样一下子把我们推到人才交流中心是何道理?为什么要赶在新劳动法开始执行前给我们解约又签人才交流中心?新的劳动法是要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对于劳务派遣应该用在我们这样跟学校都签了两年的教职工身上吗?
  我们挣扎了,但是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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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各位网友教教我们如何维权!
  时事论坛网友-冷花魂:新劳动法即将实施,眼看我们普通劳动者的权益将会得到更好的保障。但是就在昨天(07.12.25)厂里突然通知说要重签合同,说是工作满八年的工人将会劝退厂,退厂后可以再重新进厂工作,按新员工算。厂里在这个时候重签合同或是工龄买断劝其退厂这些举动,究竟有些什么企图?我们这些弱势群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请求各位懂法的网友们,帮我们分析一下公司的意图,给我们支个招,教教我们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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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年工龄一夜清零,我该怎么办?
  时事论坛网友-ycguojiu:2007年11月28日单位要求合同期快到10年的且合同期跨越2008年1月1日的所有员工(本人合同2008年3月到期,且工作满10年)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员工解除合同,同时签定劳动派遣合同,不签派遣合同的员工即日起自动离职。
我们该怎么办?请大家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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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置疑!新《劳动合同法》真能保护我们吗?
  ■ 新劳动法下你会成为"猪仔"吗?
  时事论坛网友--91I-:新的劳动法颁布了!听着各方的议论,也促使我多次查看了新《劳动合同法》 ,从表面来看对老板的要求更严了!但从实际想来,也许我们所有的打工者都将成为劳务中介公司的猪仔(纯个人观点)![详细]

  ■ 漫长而又艰难的维权之路,劳动合同法究竟有多大作用?
  时事论坛网友-石介中:对于劳动法,我无法从理论上一套一套剖析。但是,作为一个劳动者,作为一个积几十年经验的中年人,我对劳动法律的感受又似乎远远不是理论分析所能够企及的。我无疑也希望这部法律能够成为所有劳动者的“福音书”。但是,愿望归愿望,对“劳动合同法究竟有多大作用”的质疑也是我所无法掩盖的,也是我心中未来一段时间乃至终生悬着的结![详细]

  ■ 我所亲身经历的劳务官司,看新劳动下的维权
  社会万象网友-hx12333444:大家都知道打劳务官司是一件非常挑战耐心的事情,你得用很“搞”很“娱乐”的心情来对付。为了法律的尊严,努力吧。当然长达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你得调整心态,别整天想着战斗,否则非累趴不可。尽量用业余的,或者是事务推动的形式来“搞”。[详细]
网友看新法
  在劳资双方地位不平等,在没有完善的监督体制和社会保障制度下,劳动者权利更需要法律明文保护。[详细]
  现在有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工厂,根本就不和农民工签合同,要签合同就不让你干,要干就没合同,劳动法根本保护不了[详细]
人生倒霉事多
论坛热贴
·拭目以待:新劳动合同法的威力
·新《劳动法》的到来,敢问您准备好了吗
·有多少人加班没有得到加班费的?
·规避新劳动法,电信临安公司有狠招!
·因地制宜的新劳动法=X?
·学新劳动法,我只记住了里面的“俏皮话”
 ■ 期待!新《劳动合同法》赢在执行!
  ■ 法律再好也需落实,期待!
  时事论坛网友-liaoshengbo0:现在,新的劳动法出台,希望有关监督机构会真正落实。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劳动者的利益,不至于成为一纸空文。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详细]
  时事论坛网友-tangxiaoxing:任何法律都有一个完善的过程。尽管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可能存在漏洞,但是 我们不能说这不是一次进步。对于我们劳动者来说,我们关心的是他将来该怎样执行,执行的情况又怎么样。 [详细]
  时事论坛网友-tianjingyu22:良好的法律制度,需要的是更好的法律监督,早已经实施的《劳动法》就是最明显的例子!最终要求还是执法必严!期盼~~ [详细]
  时事论坛网友-allen.hd:新《劳动合同法》出台了,有法可依了!那有法必依吗? 执法必严吗?违法必究吗? 第一步迈出去了, 希望不要只有第一步。[详细]
  时事论坛网友-cscec6b_lt:祝贺劳动法实施的同时,期待出台能够抑制、制止权大于法的法律、法规来监督、监管它的实施和执行,使劳动法真正落实到位。[详细]
网友的期待
  新劳动法的实施,势必会进一步促进劳动用工制度的公平、公正,期待新法能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详细]
  新《劳动法》终于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法律既然颁布了,就该有它的威严,期待在行政机关的执行下,真正落到实处![详细]
 嫦娥月亮
  为了新《劳动合同法》不成为“劳动者的新衣”,期待用强制性的管理去有效实施。 [详细]
 宁扬林静
新《劳动合同法》摘要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全文]
网易论坛调查(多选)
 ■ 对于新颁布的新《劳动合同法》,您认为
·能切实保障劳动者利益[票]
·过于偏向劳动者[票]
·还不够,需要加强[票]
·不完善,企业有空子钻[票]
 ■ 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影响,你认为
·不敢随便开除员工[票]
·企业利润减少,影响发展[ 票]
·增加人力成本[ 票]
·会使企业养了一批懒人[ 票]
 ■ 如果您被所在企业裁员,您会
·忍了,换家单位[票]
·了解被裁原因要求赔偿[票]
·利用法律手段维权[票]
·其他[票]
新旧劳动法的区别(网友总结)
  变化1、新《劳动合同法》中就“用人单位”的概论进一步延伸:在原“我国境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基础上新增“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纳入“用人单位”主体中,属于新变化,预示着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更加广泛化。
  变化2、另外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明确到劳动法适用范围中,预示着新《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更加明细化。
  变化3、新《劳动合同法》出现了“政府、企业主、职工的三方机制”即“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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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亮点
·关于书面劳动合同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于试用期
·关于违约金(服务期、竞业禁止)
·关于申请法院支付令
·关于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经济补偿金
特别鸣谢:黑脸儿兄、一蚊蚊、西护城河、就是爱玩、大山歪批、林晓蕾、明哲空、右翼份子等网友参与资料收集!
策划、编辑: 刘锋、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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