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28日,陈水扁在民进党十七周年党庆晚会上第一次亮出“台独”时间表,声称要在二00四年“完成历史性首次‘公投'”,在二00六年“催生台湾新宪法”,于二00七年实施“新宪法”。
2004年1月1日,陈水扁在竞选造势活动中宣称,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要让台湾人民享有“公民投票”的基本权利,因此在3月20日“总统”选举投票日一定会同时举办台湾历史上第一次的“和平公投”。
2004年2月13日,陈水扁接受日本共同社专访时称,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国号依现行‘宪法'叫作‘中华民国',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如要改变“现状”,要由2300万台湾人民“公投”决定。“宪政”改革须通过“宪改”会议凝聚共识,再交由人民来“公投”决定,这就是“制宪”。 2006年2月27日,陈水扁宣布,终止“国统会”运作,终止“国统纲领”适用,陈水扁在背弃“四不一没有”的道路上迈出了第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