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自杀的过程又是痛苦的,如;上吊、割手腕、吃毒药、触电、绝食等,也令人很恐惧。而实施“安乐死”以后,就会让人们在沉睡中不知不觉的离开,这样就会减轻自杀者的痛苦和恐惧,也体现了“善始善终”的古言。[详细]
病者的家庭、亲人也都是很痛苦的。因为日夜陪伴着病者,目睹病者忍受着身体上和心灵上的痛苦。病者因痛苦难耐,性格脾气变得暴躁常常会伤害到家人。而家人也因受到长时间的欺辱身心不堪重负。[详细]
实施“安乐死”后,不仅解决了个人的痛苦,也解决了家庭、亲人的痛苦跟负担,而且也减轻了社会的负担。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说;生九个、十个孩子的父母要比生一两个孩子的父母的负担跟辛劳要重得多。[详细]
在人们以往的观念里已形成了死后留全尸或是火化的观念。这既不科学又没有意义和价值,反而是一种浪费。1997年邓小平同志逝世后把自己的角膜捐献给了他人,遗体捐献给医疗研究。[详细]
她,28岁,从1岁起就得了一种医学界称之为“超级癌症”的“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直到6岁才确诊,现在的她全身的肌肉萎缩,一半以上的骨骼变形,丧失全部吃、喝、拉、撒、睡的自理能力。她叫李燕,一名身患重病27年、想通过全国两会代表帮她提交《安乐死申请》议案的女孩。
27年无法自理的人生 这是个28岁的女孩,她从1岁起得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就是说,她的肌肉吸收不了养分,最终导致肌肉和各种器官萎缩。到现在,她的全身只有头和几根手指能够微微动,“我吃饭妈妈喂,我上厕所她抱,我睡觉她要一夜给大大小小翻十多次身。” 28年,她就是这样活下来的。[详细]
“人也有死的自由” 她博客的名字叫“无处可逃”。她写到宁夏日报的一名记者采访过她,他发问的第一句话就是:你这样做,对父母是不是太不负责任了?她说:“我一下被问得张口结舌,无言应对。 如果不这样做以后我该怎么办呢?谁能告诉我?到父母80岁的时候或是去世了我怎么办呢?” 她说:“人有生的权利,也有死的自由。”[详细]
“不成功就饿死自己” 有人问过她:“如果这次找宁夏全国人大代表或是安乐死立法失败了怎么办?”她说:“只要电脑不坏,只要网吧还能进,只要手指还能动,我就决不放弃。”如果还不行呢?她说她会想办法死,但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自己饿死,“因为,我根本没有任何活动的能力去用一些器物把自己杀死。” 2006年8月19日,她在日记里写道,“我爱生命”她说,“但我不愿活”。[详细]
连线人大代表柴静 对于包含着李燕希望的这份“议案”,柴静说,她一定会帮李燕转交给相关代表,但并不是现在。因为她非常希望关于这个话题的讨论不仅仅限于在自己的博客上,而是通过更多的渠道,让更多的人来关注,来参与讨论。[详细]
安乐死 父母点头默许 对于自己提出的安乐死,李燕说父母都点头默许了。“他们曾经也非常反对,但是后来也想通了,如果他们真的不能照顾我了,那我一个人留下来只会很痛苦。与其这样,还不如安乐死。”李燕说,她也知道,父母肯定舍不得。李燕的父亲是一位话语不多的男人,但是却很容易从他的眼神中读出一种心痛和无奈。对于自己的女儿,他保持这样的一种心态已经快30年了。[详细]
“真正的人道主义” 想放弃生命的人,多数都是因为身体有不可弥补的残疾或是疾病。他(她)们终日都受着身体和精神上的极大的双重折磨。实施“安乐死”后,只需注射一支安定剂,就会让人们在沉睡中不知不觉的离开,这样就会减轻自杀者的痛苦和恐惧,也体现了“善始善终”的古言,达到真正的人道主义。[详细]
□男子流泪跪在法院前 请求安乐死
农民夫妻俩都是吉林省盘石市的普通农民,他称安乐死是他代替28岁的患病妻子提出的请求……[详细]
□农民丈夫为妻子申请安乐死
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安乐死的立法,所以安乐死是不被允许的,任何人如果帮助他人实施安乐死,则属故意杀人……[详细]
□20年疾病缠身痛苦难忍求安乐死
割腕欲自杀女子黄淑珍称,自己受疾病困扰20年,已多次自杀未果。为了不再连累家人朋友,她希望通过安乐死结束自己的生命……[详细]
哈姆雷特曾说:“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而对于那些生活在病魔的苦痛中的人们,他们的生死应该由谁来决定?又有多少人对安乐死充满着无限的渴望!面对死亡方式的选择,我们仍然困惑着。
长沙绝症男子求安乐死遭遇法律难题 对于今年56岁的长沙市民邓建平来说,这是一种生不如死的煎熬。邓建平患上了绝症——运动性神经元萎缩症。他希望他的儿子帮助自己实现“安乐死”,但法律和伦理道德却不允许他的儿子这么做。活着是煎熬,选择死亡或许是一种解脱。当生命至此,谁能决定他的生还是死,这实在是一个两难的选择。[详细]
北京男子要求安乐死未果后刺喉自杀 石景山首钢医院呼吸内科病房内,一名中年男病人倒在地上,喉咙插着一把水果刀,经抢救无效身亡。病友称,男子肺部和呼吸道有病,憋得难受,入院后多次要求医生帮其“了断”,家属和医生怀疑男子不堪病痛而自杀。[详细]
无钱医治病 父亲欲为女儿实施安乐死 “女儿忽然身体不适被确定为听神经瘤。医生说肿瘤是4.8×3.4平方厘米,熏需要做开颅手术,手术费需要10万多元,这对年收入只有800多元的家庭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我知道作为一个父亲,要求给女儿实施安乐死很不负责任,但我实在没有更好的办法了。我不忍心看着她痛苦地活着。”[详细]
北大公布王选院士遗书:希望安乐死 我国著名科学家王选院士逝世后,他的夫人陈堃銶将丈夫遗愿的一部分摘录出来,以此追思他的高尚精神。王选遗愿中说:“一旦病情不治,我坚决要求‘安乐死’,我的妻子陈堃銶也支持这样做,我们两人都很想得开,我们不愿浪费国家和医生们的财力物力和精力,并且死了以后不要再麻烦人。[详细]
1989年邓颖超表示:我支持安乐死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期,社会上对于安乐死的问题争执很大,邓大姐知道后就旗帜鲜明地表示支持安乐死。“今天你们勇敢地播出关于安乐死的问题并希望展开讨论,我非常赞成。首都医院那位大夫的意见,我很拥护。我认为安乐死这个问题,是唯物主义者的观点。我在几年前,已经留下遗嘱,当我的生命要结束,用不着人工和药物延长寿命的时候,千万不要用抢救的办法。[详细]
吴青:冰心和巴金曾想安乐死 吴青介绍说,巴金老人和冰心的私交非常好,以前两人身体状况还好,经常聊个没完。她回忆起两位老人时说,两位老人的很多思想都非常一致,都曾经想过用“安乐死”的方式结束生命。“1995年我母亲病重住院,到1999年,我母亲在这期间就想过安乐死。”她回忆说,那时冰心老人就说过,“我觉得我已经失去了再活着的意义。”[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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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一词来自西方,原义为“善终”、“无痛苦的、快乐的死亡”或“尊严的死亡”。安乐死之称,源于希腊文“euthanasia”一词。我国有学者给安乐死下过具体定义……[详细]
我国目前尚无安乐死的成文法,但根据现行《刑法》规定,安乐死属于违法行为。我国法律禁止任何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详细]
·1986年,陕西省汉中市医生蒲连升因给他人实施安乐死,被病人一家属以故意杀人罪告上法庭。
·1996年,专家、学者参加“安乐死”学术讨论会。多数代表拥护安乐死,个别代表认为就此立法迫在眉睫。
·2002年全国“两会”,政协委员田世宜提案呼吁为安乐死立法但未被通过。
·2003年“两会”,人大代表王忠诚等人继续建议北京率先试行“安乐死”。
·2006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赵功民称“安乐死合法化应该只是个时间问题”。
·直到今日,法学界依然对“安乐死”争论不休……[详细]
对于安乐死是否人道是否合乎伦理,人们众说纷纭,对安乐死是否该合法化更是莫衷一是。 [参与讨论]
著名伦理学家邱仁宗:解除痛苦是唯一目的闻 news.163.com 从伦理学角度讲:作为病患的监护人,当病人所患的重症无法治愈,而且还必须在痛苦的折磨中走向死亡时,那么家属就有权利帮助没有行为能力的病患选择死亡的方式,因为唯一的目的是帮助患者解除痛苦。[参与讨论]新闻 名医胡守友:有尊严地死去很难 安乐死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要考虑到方方面面。临床上,在中晚期的患者中往往有着“疼痛”之外的痛苦情况。比如肺癌患者,肺逐渐被癌细胞代替,肺就失去了原本的功能,呼吸困难,处于缺氧的状态,就算接氧也不能缓解呼吸困难的状况,所以,这种病人常常是被活活憋死的。对于这类病人,要有尊严地死去是很难的。那些病人要安乐死,医生却没办法成全,因为没有相关法律的保障。[参与讨论]
医务人员:我们不能让他们那么痛苦的活着网易新闻 news.163.com 一名匿名的网友的话更令人震撼:“我是一个医务人员……我了解她的痛苦。在医院里见过很多如她这样甚至比她更需要安乐死的人。大家都说我们是在挽救生命,但是,我深深知道多留他们一天他们就多一天痛苦。那么痛苦的活,是我们让他们那么痛苦的活着。这样,是对还是错?”[详细][参与讨论]
重病女孩李燕:人也有死的自由网易新闻 news.163.com “如果我这样做是不负责任,但如果不这样做以后我该怎么办呢?谁能告诉我?到父母80岁的时候或是去世了我怎么办呢?” 她说:“人有生的权利,也有死的自由。” [详细][参与讨论]
《人身权法论》作者杨立新:安乐死是变相侵害生命权易新闻 news.163.com 非法剥夺一个人生命的行为,在侵害个人生命权的同时也侵犯社会秩序与国家利益,是对整个社会和国家的挑战。故此,应由公法凭藉国家强制力对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作出处罚,以一体保护个人、社会、国家三者的利益。[参与讨论]
网友:安乐死是虚伪的人道主义 “安乐死”剥夺了患者的生命,是对神圣法律的蔑视与践踏,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在道德上“安乐死”是对社会公德与文明的玷污与败坏,特别是对于医务工作者来说,它违背了职业道德和人道主义精神,充其量不过是虚伪的人道主义。[参与讨论]m
网络写手:安乐死是一场社会悲剧 一个敏感而有尊严的人,会解读周围的信息。如果他感到自己已经被放弃了,肉体痛苦再加上精神痛苦,将是完全无法忍受的。如果这时候他提出安乐死,那意味着,他要求的不是安乐,而是:他不希望再跟这个世界有任何联系了。这样的安乐死,是社会悲剧。[参与讨论]网
网友:安乐死是饮鸩止渴 我想说的是,我们可能永远无法找到一个真正的底线,去判定这类人可以如其所愿被执行安乐死、而那类人不可以。……安乐死是饮鸩止渴——对这个社会而言。这个社会更为需要的,不是安乐死合法化,而是给与更多的生命活下去的理由。” [详细][参与讨论]
钟宏:立法之前应当缓行 “安乐死”是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它涉及到社会的许多方面,也牵连着社会、家庭、医院等诸多关系,不可草率为之,在立法之前应当缓行。法律在确定“安乐死”行为阻止违法的同时,应对其实施的条件和程序作出相应的规定,以防那些“枉法医生”、“不孝子孙”、“图财害命”者以及各种以“安乐死”为掩盖而实现不可告人之目的的人有机可乘。[参与讨论]
委员:可试点“安乐死合法化” 网易新闻 news.163.com
“安乐死合法化短时间内虽然不可能,但可以先从试点开始积累经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赵功民拿出自己的提案说,“合法化应该只是个时间问题”,他对此已经研究很多年,2006年首次在政协会上提出来。 [详细][参与讨论]
网友:两害相权衡取其轻网易新闻 news.163.com
理论上同意,它的确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做法;现实中(至少现在)不同意,在“这里”,这口子一开,各种行行色色的人间悲剧定然层出不穷(大家用联系的方法思考一下。这件事在西方国家也是很谨慎的。所以,两害相权衡,取其轻。因为,要走到安乐死的人与病人相比毕竟是少数。[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