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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死狗的人的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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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在这里要为烧狗者做的是“有错辩护”,在“道德法庭”上;同时,对那些对烧狗者近于动私刑的抗议者表示更强烈的谴责! 别说是流浪狗,就是有牌照的家养狗,如果夜夜狂吠而主人拒不采取措施拒不送走,也该把它人道毁灭。因为它和它的主人违反了关于城市噪声管理的法律和养犬的管理规定,严重侵犯了左邻右舍的休息权。公民的休息权是受宪法保护的基本人权。 烧狗者不能容忍流浪狗的存在是完全合情合理合法的。他们错在不应该用这么残忍的方式对付狗。他们依法应该要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处理这窝狗;或者直接打110要求警察和城管来处理。 事关基本人权不容商量、不用民主投票。这与哪怕多数人同意用私刑暴打小偷,那也是不能容忍的犯罪,是同样道理。[查看原文] |
| 烧狗事件的极端事件发生了,媒体对“极端”毫无节制的描述,对极端事件推波助澜、火上浇油,于是烧狗事件迅速升级。不仅媒体毫无节制,许多邻居和市民也毫无节制,贴出了更多的血腥和暴力图片,大家不是想着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而是惟恐天下不乱地激化矛盾。 不错,网络追杀和网络声讨中,不少网友是出自真诚的道德厌恶,笔者看到此事件后也非常痛恨烧狗者,但不少网友,纯粹是在转帖、跟帖、谩骂中发泄,是在狂欢。 一个道德自治能力强的社会,对反道德行为当然需要道德谴责,只有旗帜鲜明的谴责才会凝聚道德共识,可当下的这种表现,已经成为一种道德暴力,伤害着社会的道德自治。[查看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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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束语] 小狗被烧死了,我们只能从道德上谴责那些虐待小动物的人们。唤起人们对动物的保护意识,尽快改进动物保护制度,是这起事件后应该思考的问题。 但是,应该明确,这仅仅限于道德层面。而目前的事态已经脱离了道德层面,网友在网上公布了“烧狗者”的几乎所有隐私,甚至有愤怒的群众在他们家门口喷上了大大的黑色的“死”字,烧狗者遭到围追堵截,生命财产受到威胁。作为网上的旁观者,我们对此汹涌的民情作何看法呢?[发表评论] 编辑:阿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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