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两证”方可春运
长途客运班线,驾驶人连续开车不得超3小时
2005年春运将于1月25日开始,3月5日结束,为期40天。为确保我省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群众出行平安,省交警总队正式出台了《2005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继续实行“两证”制度
2005年春运将继续实行两证制度,即《2005年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和《驾驶人准驾证》。所有参加2005年春运的9座以上(含9座)的公路客运车辆(含机关、企事业单位自用客车、驶出城区的公交车辆),必须接受临时安全检验,检验合格者发放《2005年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参加春运的客车必须上机动车检测线检测。2004年12月1日以后已上线检验合格的参运车辆,可以不再要求上线检测。
不符规定不发“两证”
据介绍,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一律不得核发《2005年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1.未参加临时检验或车辆安全技术临检不合格的;2、三角木、故障警示牌、消防器材等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全的;在山区营运的客运车辆没有配备防滑链的;3.违规加铺加座,安装了车顶行李架、车窗玻璃栅栏、卧铺阻挡安全门以及安全门开启不畅、未配备用于击碎车窗玻璃的专用工具的卧铺客车;4.报废期至2006年元月25日,申请从事长途客运的;5.农机部门注册的低速汽车(箱式农用车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驾驶人准驾证》:1.因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的;2.无有效驾驶证,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的;3.未按规定消除交通违法纪录的;4.2004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2005年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驾驶人准驾证》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印制,由县以上公安交警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签发,实行“谁检审、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2005年春运期间,交警部门将在山区三级以下(含三级)不符合夜间(晚22时至翌日早6时)安全通行条件的公路设立禁行时段标志。各地须会同交通运管、安监部门对山区三级以下(含三级)的客运班线进行一次清理,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要坚决停止营运,并调整或取消客运班线。对600公里以上高速客运班线,以及400公里以上普通客运班线,应当配齐2名以上驾驶人换班驾驶,且每人连续开车时间不超过3小时,24小时之内驾车不超过8小时。
作者:千灵坡 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