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2003年下发的《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地提出了“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的方针,鼓励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林业,有一整套的、完整的强化林业发展的政策规定。
记:公司披露的信息是否真实可信,今后如何做?
陈:公司在披露信息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大多数客户是满意的。公司披露信息的主要方式有三种:一是通过公司经常更新的网站和公司〈文化报〉来向客户发布林木生长状况以及公司每月动态,同时还及时回复客户通过给公司发来的电子邮件提出的各种咨询;二是通过公司销售渠道,实行有计划地回访,与客户保持一种长期的联系,及时向客户通报信息,为客户提供服务;三是有计划地定期安排客户看林地,征求客户对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专门成立客户服务部,建立客户服务档案,指定专人专事客户售后信息服务工作,提供规范性的服务。
记:在沙地植树造林能否引起沙尘暴?
答:近日来,个别所谓专家突然提出了一个在沙地植树造林可能会引起沙尘暴的说法,初看起来似乎挺有道理,但仔细分析却发现,这纯粹是某些书呆子专家不了解实际而说出来的假设。事实上,某些专家说的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不可能出现,原因是造林公司绝对不会租赁起伏很大的沙丘,如果每块沙丘都要用推土机推平,会增加大量的成本,这样的事从商业角度是不划算的,谁也不会那样做。何况在通辽或整个内蒙地区我们所选择的造林地地势比较平缓,并不存在一植树造林就必须全面平整土地的情况,这种状况十不及一。我们只是按造林地的具体情况实行带状整地,而且我公司凡是已经植上树的沙地,因为浇水的作用,林间地第一年就已经长出了非常茂盛的草本植物,所以我公司在科尔沁沙地正在进行的植树造林方式会引起沙尘暴的说法并不成立。
记:林木保险能否保投资者的收益,公司投保,客户个人索赔能否得到?
陈:严格地从直接业务角度讲,林木保险没有直接保障投资者的收益,但从间接角度讲,我公司给投资客户所投保的《林木基本险》也是在保障投资客户的利益不会因自然灾害的发生而遭受损失。比如,保险公司往往是对投资者的损失按照保险金额进行赔偿,在林木生长过程中,第四年的保险金额与第八年的保险金额是不一样的,这就是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成材期的临近,如林木发生险情,保险的赔付多少总是与收益有密切关联的,越到后期,其赔付的金额会大大超出本金的数额。
记:购买集体荒地可否必须召开村民大会?
陈:按照有关规定,购买集体宜林荒地一般要征得多数村民的同意,通常要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决,但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十分绝对。只要村民知道有此事,并能够在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文书上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签字画押或拒绝),同样可以起到表决的作用。公司在购买集体宜林荒地的时,始终把征得三分之二村民同意作为购买集体宜林荒地的先决条件,没有超过半数以上村民的同意并签字,就不签订荒地租赁合同。
记:公司的速生丰产林是否列入国家规划?
陈:据我们所知,国家速生丰产林工程是国家“六大工程”中的以林产品供给为最终目的的重点工程。这个工程规划在相当程度上是一个指导性的,所以并不妨碍非公有制林业企业大规模参与营造速生丰产林,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对此一直持欢迎态度。我们作为民营企业,响应国家大力植树造林的号召,不要国家一分钱,积极投身于绿化祖国的宏伟事业,不应受到责难。
记:杨树品种未经国家鉴定为何还得以推广?
陈:我公司种植商品林选择杨树品种并不等同于向社会推广杨树品种。我们公司针对通辽地区的气候及土壤特点,本着“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适合这里气候及土壤条件的“哲林四号”杨树进行大面积种植,是经过对当地林业局及林业科研单位种植的树种进行反复考察筛选,详细了解了各个品种在当地的生长情况后做出的慎重选择。目前我公司在通辽地区选择种植的“哲林四号”杨树生长的很好,其耐寒、抗旱的能力明显优于其它杨树品种。
退一步说,就算是经过鉴定推广的品种也有不适合它生长的特定地区,也不能说是任何地方都适合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