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凌晨,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的执法人员对位于崇山中路48号的“智能”网吧检查中,发现该网吧当晚两次违规,行政执法局对其处以15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停业整顿一周。
执法人员开具处罚告知单
4月22日上午10时,执法人员发现该网吧在责令停业整顿期间继续营业,执法人员勒令“智能”立即停业,对其严重违规行为作出进一步处罚。
4月25日,顶风违规的沈阳最大的网络经营场所———皇姑“智能”网吧终于受到了最严厉的处罚。当日上午,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依据相关法规,对“智能”网吧下达处罚通知单,拟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再次开具处罚告知单
当日上午10时,记者来到“智能”网络超市时,其大门上的封条已经被人扯开,一块白板上写着:“内部装修,暂停营业,27日正式营业”的字样,屋内几位网络维修人员正在无聊的打着游戏。一位维修人员告诉记者,现在网吧只有十几个网管,看护着网吧内640台机器。
执法人员对该网吧的经营业主艾某,做了询问笔录后,再次开具了处罚告知单,告知网吧业主:因为“智能”网吧无视执法部门对其作出的处罚决定,在被停业整顿期间仍然继续经营,已经严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属于严重违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智能”网吧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吊销网吧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三日后,依照处罚程序,对网吧正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营业主艾某,在行政处罚告知书上签下名字。吊照的网吧如何处理据沈阳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徐副主任介绍,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被处以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
另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沈阳晚报常成钢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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