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幢半截楼仅值150元?
记者在《资产评估报告》的“半成品”明细表中发现,美利新村6号住宅楼(6层60套房,建筑面积5684平方米)的评估价值只有150元。
对此,公司财务人员解释说,资产评估时该楼还没有动工,只花了150元的签证费。记者在当地建筑质量检查站查阅了该楼的施工档案,发现该楼开工的时间为2001年6月8日,竣工的时间为2002年7月19日。也就是说,在2001年11月进行资产评估时,该楼已经施工4个多月。
知情人透露,哪怕是一堆沙子,也值150元,何况是半截楼房。该楼于2002年竣工后,60套商品房很快销售一空,平均每平方米的售价就达800元左右。
类似的例子还有:槐树南巷商住楼,建筑面积780平方米,2001年7月15日开工,同年12月7日竣工,当时只评估了1000元。
美利新村8号住宅楼,为5层20套住房,建筑面积2728平方米,2001年7月19日开工,2002年7月17日竣工,当时只评估了2200元。
美利新村9号商住楼,建筑面积1634平方米,2001年7月5日开工,2002年7月17日竣工,当时只评估了21.2万元。
银川市的一位评估专家告诉记者,对半成品楼房进行评估时,不仅要将土地成本、拆迁费、建筑材料费等全计算进去,而且必须参照评估时土地、建筑材料的升值情况,对其进行评估。
破绽百出的《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在“应付账款”中,列有1999年城建公司所欠施工单位的利息一项,总额为213.92万元。
公司财务人员解释说,这是1995年以前盖商城商品楼时,拖欠8家建筑企业的施工款利息,一直“赖”着没给人家。
然而,根据记者调查,这些被拖欠的建筑企业却说“承建商城的工程款已全部付清”、“与城建公司无债务关系”。与此同时,记者了解到,这笔钱目前仍“赖”在城建公司。
另外,《资产评估报告》在“应付账款”中列有欠“雍全义”40.1万元的一笔款项。
知情人说,40.1万元的资金是城建公司转让东门外一块7亩多的土地给雍全义(供其搞楼房开发)而收回的土地转让费,这在1999年的审计报告中早已确认。资产评估时不仅没将其作为利润,反倒变成了“外欠账”。面对这笔所谓“外欠账”,王振远副局长和公司财务人员当着记者的面,承认“这笔账记得有问题,应该作为收入记账才对”。由此证实,该款项被列入“应付账款”后,一减一增,又让国有资产漏掉了80.2万元。
《资产评估报告》在“应付账款”中列有欠县财政“借款利息”57.45万元一笔款项。
就此,记者采访了当地财政局。主持工作的一位副局长在查阅了账册之后说,城建公司不欠财政局的利息。城建公司财务人员解释说:“这笔账记错了。本来应该是欠职工集资款的利息,却记成了欠财政局的。”
知情人透露,公司改制时既不欠财政局的利息,也不欠职工的集资款利息,那几年的集资款利息都已发放给了职工。记者看到的城建公司职工从1996年至1998年领取集资利息的花名册,也证实了知情人的说法。
新增资产为何没评估
值得注意的是,《资产评估报告》中早已明确:“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自2001年9月30日(即基准日),至2002年9月30日前有效。”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在其失效后改制,就得重新进行资产评估,否则改制就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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