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吴海鸿《法制日报》记者周崇华
2月11日,伴随着一场沙尘暴,记者来到宁夏中卫市(原中卫县)。此前,记者接到当地许多群众的来电、来信,他们反映,原中卫县城乡建设开发公司(简称城建公司)在2003年改制期间,千万元的国有资产流入个人腰包。
改制
城建公司成立于1984年,原为事业单位,1992年改为企业,为房地产开发三级企业。2001年2月26日,城建公司召开职工大会,根据《中卫县关于深化企业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表决同意改制为民营企业。
随后,城建公司委托宁夏瑞恒资产评估公司对公司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1年9月30日。2001年11月2日,瑞恒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经县国资局确认,资产评估结果为:城乡开发公司资产总额1557.3万元,负债总额1571.75万元,净资产为-14.45万元。加上剥离锅炉房等资产,实际剩余的净资产为-50.4万元。
2003年6月2日,县政府“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了公司的改制方案。然而,与前面评估结果不同的是,这次不但恢复了剥离资产,而且这家亏损企业变成了37万多元的正资产企业。城建公司正式改制为民营企业———中卫恒嘉房地产开发公司。
据了解,早在1998年6月,城建公司的总资产就达2366万元,利润426万元。在这几年房地产市场日趋火热的情况下,国有资产不仅没有增值,反而濒临破产边缘?在记者采访中,中卫市许多干部群众对此表示怀疑。
当地财政局副局长王振远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曾任国资局局长,在国资局合并到财政局后,又成为财政局的副局长,依然负责监管国有资产方面的工作。
王振远参与了中卫县很多企业的改制工作。他认为,城建公司的改制进行得比较规范。当时公司是邀请了正规的中介机构———瑞恒资产评估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国资局主要负责监督公司改制的方案是否合乎国家政策,步骤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至于资产评估当中是否出现大的漏洞,应该由中介机构来承担责任。
他还告诉记者,去年10月,由于一些群众的反映,宁夏区国资委也曾经派一个调查小组来调查过城建公司的改制情况,但没有发现大的问题,认为企业改制进行得比较成功,不存在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对于记者提出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一些疑点,王局长说,时间已经较长,记不清了。他带领记者到中卫恒嘉房地产公司了解具体情况。公司总经理不在,负责账目的财务人员接待了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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