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不会开车”到底是不是性别歧视?
这个问题其实不好回答。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相当多的媒体和讨论都指出,女司机和男司机开车并没有什么区别,而且统计还显示,女司机开车事故率更低,所以指责女司机完全没有道理。
这个结论只对了一半——确实女司机的事故率更低。
根据2007年北京市的数据,当年男司机为315.6万,女司机为140万,女司机占全体司机总数的30%左右。如果男女司机开车差异不大,照理说,女司机的事故率应该也是30%左右。
但事实是,一般事故中的女司机仅占3.3%,重特大事故中的女司机仅占2.1%,远远低于30%。
此外,根据2017年杭州、南京、济南三地发布的交通数据,男司机造成的事故是女司机的2-6倍。发达国家的研究同样也表明,女司机通常造成的严重事故要比男性少。
看起来,女司机开车更安全是真的。
但是,这个结论其实没有多大意义。
因为人们日常吐槽“女司机不会开车”,并非因为她们经常出事故,更多的是因为她们在处理一些简单问题时常有“奇葩操作”,比如不会倒车入库、在高速路上停车、把油门当刹车、压实线并道等等。
比如今年8月在山东烟台发生的一起案件。一位女司机在高速上发生了故障,她没有靠边停车,而是把车停在了行车道上,给保险公司打了8分钟电话。
女司机高速上故障停车8分钟
正是类似的事件被媒体频繁报道,这才给了人一种“女司机不会开车”的刻板印象。
那么问题来了,这类“奇葩操作”是女司机的专利吗?
01
说女司机不会倒车,其实有点道理
就国内外的研究结果来看,男司机和女司机确实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
比如“空间能力”。
所谓“空间能力”,指的是人类用眼睛或耳朵来判断物体的位置,估算物体运动速度和方向的能力。
美国心理学麦克比发现,男性在4岁的时候,就已经在想象物体的旋转上比女性表现得更好,而且更善于判断物体是否垂直和水平。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差异越发明显。
说得通俗一点,由于男司机的“空间能力”更强,因此在估算车距和车速上,可能比女司机有更强的优势。这也许就能解释,为什么有的女司机在处理倒车这样的问题时,往往需要频繁查看车的位置,因为她们不太擅长估算距离。
除了“空间能力”之外,两性在应对意外状况时也有差异。
心理学家陆钦斯在1942年设计了著名的“量杯实验”,以测量人们破解思维定势的能力。实验结果显示,男性被试者比女性被试者更快地摆脱思维定势。另一位心理学家盖斯克用相同的程序证明了同样的结论。
《女性驾驶员道路交通事故影响因素分析》据此指出,由于女性驾驶员更容易受到思维定势的影响,女性驾驶员更习惯单一的交通环境,而不善于应对复杂状况。
长安大学的研究者也做过驾驶员应激能力的试验分析研究,结果发现,“不同的性别对应激反应存在较大的差异,相比男性驾驶员,女性驾驶员应激反应能力需进行更多的训练次数,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北京市交管部门在相应研究中也指出,女性驾驶员的视线、视角和观察范围较小,开车时注意力过于集中,违反标志标线行为很普遍。
以上研究均得出女性驾驶员在某些方面不如男性。当有人指出这些差异时,不应该被视为“性别歧视”。
当然,研究结论也受到样本选取之类因素的影响,可能并不适用于更广泛的群体。
说了这么多女司机的不足,我们也必须提到女司机的优点。
比如,女性驾驶员的耐受力普遍高于男性,因此当开车过程中遇到加塞和猛拐行为时,一般会选择忍耐,而不是给对方竖中指;
女性的驾驶准备工作也更加细致周密,很少吸烟饮酒,系安全带的比例也高于男性;
女性驾驶员的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率明显地低于男性。
但存在性别差异,不意味着女司机不会开车。
02
“有差异”不等于“有缺点”
从多种研究结论来看,男女司机确实存在比较明显的性别差异,女司机比较规矩,更谨小慎微,男司机敢于冒险,更自信大胆。而性别差异无疑会影响到各自的驾驶行为。
据北京市保险协会的统计,女司机在追尾、逆行等事故中负全责的比例要低于男司机,但在倒车、溜车、开关车门、违反交通信号和未按规定让行等事故中负全责的比例,女司机要高于男司机。
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驾驶员情况统计
由此可见,女司机的话题之所以被频繁讨论,或许是因为她们犯的错误虽然轻微,却更为“招摇”,在男性眼里更“匪夷所思”,而不是因为经常造成重大事故。而男性则恰恰相反,要么不出事,一出事就是大事。
但现实中的相关讨论,往往容易形成男司机对女司机的单方面指责。原因很简单,现实中男司机的绝对人数仍然远远大于女司机,话语权被牢牢掌握在男司机手中。
说了这么多,我们回到主题,“女司机不会开车”到底是不是性别歧视?
首先,女司机在某些方面不如男司机,正视这些差异,不是性别歧视。只有把“差异”当成“缺点”,且推而广之到否定女性本身,才是性别歧视,比如把“女司机有个别驾驶行为”泛化为“女司机不会开车”。
其次,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男女两性不可能什么事情都做到五五开,不是抹平了结果上的差异才叫两性平等。我们该争取的,是一个不含仇恨因素、人格和机会平等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