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时隔8个月 涞源反杀案王新元一家再团聚)
2019年3月3日,依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王新元、赵印芝不起诉。
2018年7月11日夜,我市涞源县发生了王磊持凶器翻墙闯入村民王新元家中被杀一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检察机关经严格依法审查,认定王新元、赵印芝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于2019年3月3日决定对王新元、赵印芝不起诉。
2018年7月11日晚11时,王雷(化名)又去小菲(化名)家了。王雷带着甩棍和水果刀。肢体冲突中,王雷击伤小菲腹部,击伤小菲母亲赵印芝手部,击伤小菲父亲王新元胸腹、腿、双臂。随后,小菲用菜刀刀背击打王雷背部,王新元用菜刀劈砍王雷头颈部,王雷倒地后,赵印芝用菜刀劈砍其头颈部。父母和女儿3人合力,王雷死于混乱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