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将元宵节纳入法定节假日-国际在线

1519971975000 来源: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0人参与

法制晚报讯(记者 李洪鹏)今天是元宵节,恰好也是工作日。去年,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提出建议,将元宵节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

今年,周洪宇再次赴京参加全国两会。由于会前正逢元宵节,他向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表示,准备借此机会再次提出将元宵节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建议。

一般民俗认为    过完元宵才算过完年

周洪宇认为,纳入法定假日后,人们可以通过元宵节假日体味节日的欢乐和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放松精神和身体,更好地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

周洪宇表示,传统意义上,中国的年节从腊八到正月十五,或者从腊月二十三到正月十五。一般来说年前是忙年,大年三十到正月初一时团聚,正月初一到正月十五是拜年。一般民俗讲,过完元宵才算过完年。

传统元宵节,人们都会用五颜六色的纸做出各种各样的灯笼。现代社会,由于元宵节没有纳入国家法定假日,一天疲惫的工作结束之后,很多人连挂灯笼的兴趣都无法提起。而作为元宵节最大载体的庙会、灯会、集会,也因为不是假日和安全因素的考虑,在很多地方被“一刀切”地禁止和取消。

2008年6月,元宵节选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因为不是国家法定假日,大部分人连元宵节的来历都不甚清楚,就更谈不上去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了。

基于节日的重要性以及对传统文化传承的忧虑,作为与清明、中秋、端午等传统节日同等重要的节日,把元宵节纳入法定假日就成了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必然。因此,周洪宇建议在当今世界多元文化并存、东西方文化融合的形势下,我们应将其纳入国家法定假日,从现代社会的理念和视角,揭示元宵节的内在价值,发挥、拓展和强化其功能,彰显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保持民族特色,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

周洪宇在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曾经提出应将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都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事实证明,这个建议绝大部分内容后来被采纳。从2008年开始实施的《调整国家法定节假日方案》中增设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恶搞传统经典文化    应追究法律责任

针对一些优秀红色经典作品如《黄河大合唱》《国际歌》《闪闪的红星》等屡遭恶搞,3月2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文化部应出台严厉政策措施,对恶搞优秀传统、亵渎文化经典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九大报告强调:“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在对外开放的进程中,扩大对外文化交流,通过文化创新有效转化文化资源,积极发展文化产业,输出我们的文化产品,都是文化自信的表现。传统文化经典作品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散发着持久迷人的魅力,应该成为全体中华人民的骄傲。

周洪宇表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根本,如果丢掉它们,无异于割断了精神命脉。从某种角度来说,对待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态度,反映的是民众的基本素质。

但近些年来,由于互联网传播的快捷便利,恶搞中华文化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的视频和段子在网络平台上广为流传,一些优秀红色经典作品如《黄河大合唱》《国际歌》《闪闪的红星》等也屡遭恶搞,这种背离传统“泛娱乐化”的不良风气值得警惕。

这样的恶搞不仅亵渎了神圣的文化经典本身,而且也亵渎了民族精神,伤害了公众的民族自尊心,是对历史的不尊重,更会对年轻一代造成错误引导,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重相违,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严厉打击。

周洪宇认为,恶搞经典彰显着对民族文化的否定和价值的虚无,以无所谓的态度恶搞和篡改经典,会像温水煮青蛙一样,逐步丧失本应坚守和捍卫的道义底线、价值认同和社会认知。

因此,周洪宇建议国家文化部应出台严厉政策措施,对恶搞优秀传统、亵渎文化经典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加强互联网文化市场监管,严禁把恶搞作品上传到网络服务器,政府有关部门要对这一现象加以监管和查处,并限制相关视频的传播。

另外,国家应进一步完善立法规范,开展相关普法教育,促使广大网民切实认识到恶搞行为的法律后果,以更好地守护经典。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提出——建议将元宵节纳入法定节假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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