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守好政策底线 推动国企改革)
上周,省国资委发布《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在国企改革中履职行为规范》,摸排梳理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行权履职重大风险点,提出了企业领导人员“十个不得”的行为规范,为企业领导人员在国企改革过程中的行权履职行为亮明政策红线。
这是省属企业领导人做人做事的分界线、警戒线和高压线,不可踩、更不可越。从一定意义上说,该行为的规范也是山西国企改革顺利推进的关键。
众所周知,我国的国企改革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始了。以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主线,在每一个阶段,国家均配套出台了一系列重大的、阶段性的支持政策。但是,由于种种因素,国家的国资国企改革一次次重大的改革机遇都与我们擦身而过。
当下的山西,正如省委书记骆惠宁所说,国资国企改革已经到了非改不可、不彻底改不行、不抓紧改不行的历史关口,必须下定决心,敢于担当,不能再错过窗口期,不能把问题留给后人,要通过大刀阔斧的改革赢得蓬勃活力和后发优势,这是决定山西转型前途的关键一招。
山西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大幕已经正式拉开。在这一改革中,企业领导人的作用至关重要。他们不仅要“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懂经营善管理,而且要守住政策的底线,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否则,会付出惨重的代价。十八大之后,华润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宋林,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敏杰,宝钛集团原技改办副主任李周岐等纷纷落马。
此次出台的《行为规范》,对国企领导人而言,有规范和约束之意。它要求,国企领导人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能再绞尽脑汁去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事,而是令行禁止,言行一致,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运用创新的思路和发展的理念,通过创新革除旧有的既定看法和思维模式,以新的视角、新的方法和新的经营模式运营企业,在为自己书写一个更加美好未来的同时,推动国有企业瘦身健体、固本培元、提质增效,实现国企自身的转型发展,并真正成为山西转型升级的主力军。
对国企而言,《行为规范》在规范国企领导人行为的同时,可以让国有企业重组、重大工程建设等一切行为按市场规律去办,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建设工程保质保量等提供一份保障。也只有这样,我们的国企改革才会顺利推进,山西的转型发展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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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守好政策底线 推动国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