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企业银行(中国)流动资金贷款不合规)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5日讯 昨日,天津银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流动资金贷款不合规,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被罚款30万元。
天津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银监罚决字〔2017〕28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全称 |
个人姓名 |
— |
|
单 位 |
名称 |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金学明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流动资金贷款不合规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天津银监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
(原标题:企业银行(中国)流动资金贷款不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