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通讯社:
昨天台湾有一件大事情,是同志的婚姻“释宪案”有了结果,台湾渴望因此开亚洲的先例,以法律保障同志的婚姻。我想请问发言人,假使未来有一天,大陆的民众和他的台湾同性伴侣到台湾结婚,请问大陆是否会承认这种婚姻法律效力?这个问题我相信是两岸很多人关切的,谢谢发言人回答,谢谢。
安峰山:
我看到了相关的报道,涉及到两岸婚姻的专业问题,我建议您向我们相关的专业部门去咨询。
台湾“中央社”5月24日报道,台湾地区同婚“释宪案”,“大法官”今天做出释字第748号解释。“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说,“大法官”认为现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违宪”,要求主管机关在公告后2年内,修改相关法律。
这起“释宪案”起因于祁家威与男伴到台北市万华区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被驳回,又经行政诉讼后败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