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鹰潭中院院长庭长不再审批案件)
本报讯 (记者陈璋)近日,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拘禁案进行一审宣判,并发出了该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后的第一份由员额法官签发的判决书。
员额法官是指法院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的一定人员限额的法官。据介绍,此次判决书是由鹰潭中院刑一庭承办法官、合议庭法官和审判长依次签署后印发的,告别了以往必须由承办法官起草,庭长审核,分管领导签发的程序。目前,鹰潭中院的案件审批权限已全部下放,院长和庭长不再审批案件。
鹰潭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员额法官签发判决书,不仅能让法官感受到职业尊荣感,更能促进法官加强责任意识,对提高审判质效具有重大意义。
(原标题:鹰潭中院院长庭长不再审批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