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严防村级“微腐败”)
日前,一场发包会在新都区清流镇三尺村便民服务室举行,而这仅仅是该镇开展微权力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目前,清流镇已在柳泉村等村全面开展“微权力”治理试点,其他村(社区)也及时跟进,全面开花。据清流镇相关负责人介绍,清流镇结合农业乡镇的特点,针对当前村(社区)资金量最大、风险最高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简称“村公项目”),为杜绝项目实施中的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完善、存在“微腐败”高风险等问题,率先探索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工程类村公项目进行前期预审、中期监管和后期审计,采用专业化方式,严管村公项目,杜绝村级重点项目中的“微腐败”。
据介绍,政府通过购买专业服务由清流镇财政出资在新都区第三方审计单位库中择优选择造价审计机构,并采取对镇政府负责的方式购买专业第三方服务,防止项目承建单位或业主单位与审计单位搞“勾兑”。开展前期项目预审。对于村(社区)要实施的工程类村公项目,必须编制项目预算,随后交由镇村公办转交第三方造价审核机构进行项目预审,村(社区)按照预审后的预算方可进行项目发包。此过程主要是确保项目预算编制规范,价格合理,项目真实,严防项目预算“灌水”。仅2016年下半年启动预审工作以来,共预审项目5个,审减金额30.9万元,审减率5.48%。
同时,清流镇严格项目过程监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镇村两级将组织审计单位、镇指导组和村(社区)监事会成员、各村“土专家”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工程项目按规划和预算规范实施,严防实施中项目“走样”。此外,为确保项目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清流镇强化项目完结终审。在项目竣工后,根据施工方和业主单位确定的工程项目结算情况,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进行专业审计,及时发现项目及资金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及时限,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管理规范,使用绩效显著。
清流镇通过开展“微权力”治理与“村公”领域的无缝衔接探索,现已成效初显,进一步优化和实现了村公项目清单化管理,规范了基层微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突出了三方机构的专业特长,有效预防了基层“微腐败”发生。本报记者 谭立鹏
(原标题:严防村级“微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