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新“银行+”构建微贷扶贫“双赢”模式)
本报讯 微贷作为当前农商银行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工具,如何平衡盈利、责任与风险,既做到精准施策、全面覆盖,又确保风险可控、兼顾效益,是贯穿金融扶贫始终的难题。笔者认为,破解这一难题应着眼于国家层面出台的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更为重要的是因地制宜用好用活政策,创新“银行+”,构建起微贷扶贫“双赢”模式。
一、创新“银行+”的必要性
“银行+”就是运用现有政策,结合实际,将农商银行与政府财政、扶贫办、担保公司、保险公司、企业等以及贫困户股贫项目组合起来,以“银行+”作为贷款产品设计的主要路径,最大限度地达到贫困户脱贫和资金安全的“双赢”效果。
一方面,针对贫困户发放的贷款基本都是小额信用贷款,贫困户属于弱势群体,大多数贫困户年龄大、生产生活能力低,因缺乏有效担保,仅靠贫困户自己很难做好一项产业,贷款必然会累积出较大风险。
另一方面,金融支农、扶贫业务带有一定政策性,应该讲,金融扶贫属于政府主导下的脱贫攻坚工作的一部分,当前,正在多方联动,合力推进。更多有助于降低农商行信贷资金风险的政策措施、环境等信息陆续释放,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提出“支持贫困地区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支持贫困地区设立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重点开展扶贫担保业务”和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中“创新发展精准扶贫保险产品和服务,扩大贫困地区农业保险覆盖范围”的提法已经给出了解决方案。农商银行应及时抓好机遇,用好用活政策,加强微贷产品的创新,落实好“银行+”模式,使微贷产品更接地气、更符合制度要求、更具抗风险能力。
二、创新“银行+”的可行性
当前,全省农村信用社正在对所辖贫困户开展建档立卡的授信工作,“政府+银行+创业贫困户”、“贷款+地方优势产业+精准扶贫”的受益式信贷扶持模式正在惠及贫困户。让贫困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必须因地制宜,加大创新力度。
(一)银行+企业+贫困户,打造入股企业致富模式。对自主创业能力弱的贫困户,由农商银行向其发放贷款,仅执行国家基准利率,贫困户将贷款资金入股到经农商银行筛选的优质企业,企业以“分红”方式向贫困户返还固定收益(如贫困户贷款5万元,每年可收益3500元),协调企业用工可优先雇用入股贫困户,实现贫困户和企业共同受益。
(二)银行+政府+贫困户+保险,打造自主择业致富模式。农商银行积极与政府扶贫办、保险公司对接配合,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全面开展评级授信颁证工作,为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的信用贷款,贷款利率可参照同期基准利率执行。协调政府扶贫办用部分专项扶贫资金为贫困贷款户购买小额信贷保险,解决贫困贷款户因意外身故、高残不能如期偿还贷款的问题。同时,尽可能争取政府扶贫办对按期还清本息的贫困户予以贴息支持,以减轻贫困户的还贷压力,增强贫因户自主择业的积极性。
(三)银行+贫困户+教育,打造融资融智脱贫模式。坚持扶贫先扶智,努力让每一个贫困家庭至少培育一名技术人才,掌握一门技能和致富本领。积极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支持贫困学生圆大学梦。农商银行可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专题培训,主要以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产业扶贫为目标,培育新型农民,实现一户一个科技熟练工,提高贫困农民的稳定增收能力。
(四)银行+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权”抵押,打造农业产业链脱贫模式。抓住农村综合改革契机,农商银行可大力开展试点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用房财产权“三权”抵押贷款,让农村贫困户“沉睡资源”变成“活资产”。此类贷款主要以农户“三权”作为抵押物,贷款入股到经营规模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及专业合作社,不仅帮助企业扩大生产,更有助于带动贫困户脱贫。农商银行可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客户优势、信息优势,为企业牵线搭桥,为有合作需求的客户搭建交流平台,帮助他们创富、致富。
“银行+”微贷扶贫要从贫困地区贫困户的实际出发,找准精准扶贫着力点和切入点,积极探索创新适合贫困户特点的贷款产品。当前应必须明确四大重点:一是与财政、扶贫、税务等相关部门合作,用好用活担保公司、风险基金等保证担保形式,积极争取扶贫贴息、风险补偿等配套政策。二是创新“三权”抵质押贷款产品,扩大抵质押物范围。三是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发适合扶贫贷款的农业保险。四是加强与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扶贫再贷款和不良贷款占比差异化考核。
(杨彦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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