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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男子诈骗熟人5万元)
华商报讯(记者 薛望 通讯员 刘卫滨 李汶禹)以帮忙安排工作为名义,男子诈骗熟人5万元。近日,渭城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5万元。
2006年,刘某在一个搅拌站工作时与赵某相识,他称自己的侄女在一家医学院任组织部部长,能够帮忙安排工作。2012年6月,赵某请刘某帮忙,给她侄子在医学院找份工作,刘某答应后告知需要花费5万元,赵某便让其兄赵某某准备好钱,用于侄子找工作。
一个月后,刘某带了一名女子冒充自己的侄女,与赵某某和其儿子在一家会所会面,刘某收取赵某某5万元,隔日,刘某向对方出具5万元收条。
然而,拿到钱的刘某并未联系其侄女帮赵某某儿子找工作,还以各种理由向赵某某推脱安排工作的事,他将5万元用于个人花费后,赵某某再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去年9月,刘某因涉嫌犯诈骗罪被依法逮捕,一个月后,刘某退赔赵某某5万元。
渭城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构成诈骗罪。刘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当庭认罪,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能积极缴纳罚金,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适用缓刑。最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5万元。
(原标题:男子诈骗熟人5万元)